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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板簡字第1453號

給付顧問費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2 月 25 日

法官郭光興

原告
薩摩亞商派德森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婉純
被告
凱馳清潔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克勞斯.普梅耶
訴訟代理人
蔡佳蓁律師

      吳志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顧問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5 日

法 官 郭光興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6 日

書記官 劉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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