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11年度板簡字第1425號
- 原告
- 同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祐慈
- 原告
- 黃禹誠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林金生
- 上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蓬禹
- 被告
- 彭双海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11月15日上午10時19分在本院板橋簡易庭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板簡字第1425號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11月15日上午10時19分在本院板橋簡易庭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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