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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簡易庭112年度板簡字第176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板橋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12 年 11 月 13 日
  • 法官
    李崇豪

  • 當事人
    德瑪凱股份有限公司韓星創新國際有限公司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12年度板簡字第1769號 原 告 德瑪凱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凱 訴訟代理人 廖娟宜 陳祈安 被 告 韓星創新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傅國風 黃景宏 郭銘秀 張恩碩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3  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官 李崇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葉子榕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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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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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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