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14年度板全字第116號
聲 請 人即
- 債權人
- 歐艾妮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葆樺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源啟智聯有限公司等間聲請假扣押事件,聲請人聲請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板全字第116號
聲 請 人即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源啟智聯有限公司等間聲請假扣押事件,聲請人聲請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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