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板橋簡易庭九十一年度板簡字第二五二О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板簡字第二五二О號
- 原告
- 健發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燕諒
右原告與被告甲○○間請求返還牌照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
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壹拾參萬肆仟捌佰肆拾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台幣壹仟肆佰捌
拾伍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
達後五日內向本庭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板簡字第二五二О號
右原告與被告甲○○間請求返還牌照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
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壹拾參萬肆仟捌佰肆拾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台幣壹仟肆佰捌
拾伍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
達後五日內向本庭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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