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板橋簡易庭95年度板簡字第2319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95年度板簡字第2319號
- 抗告人
- 即原告
- 全萬通股份有限公司
- 即原告
- 兼 樓
- 法定代理人
- 乙○○
樓
右抗告人與被抗告人甲○○間請求確認租賃關係存在事件,抗告
人對於中華民國95年2月6日本院所為之裁定,提起第二審抗告,
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壹仟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
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五日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特此裁定。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95年度板簡字第2319號
樓
右抗告人與被抗告人甲○○間請求確認租賃關係存在事件,抗告
人對於中華民國95年2月6日本院所為之裁定,提起第二審抗告,
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壹仟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
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五日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特此裁定。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