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板橋簡易庭96年度板小字第1124號
宣 示 判 決 筆 錄 96年度板小字第1124號
- 原告
- 億泰發電機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被告
- 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
丙○○○
甲○○
號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板小字第1124號請求返還支票事件於中華民
國96年4月12日言詞辯論終結,於中華民國96年4月19日下午4時
,在本院板橋簡易庭第五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通 譯 董文萍朗讀案由到場當事人:均未到
主文
被告應將如附表所示之支票貳紙返還予原告。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新台幣壹仟元。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台幣柒萬伍仟陸佰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巷中華民國96年4 月19日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號│付款人 │ 發票日 │票面金額│支票號碼 │發票人 │ │ │ │ │(新台幣)│ │ │ ├──┼──────┼────┼────┼─────┼───────┤ │1 │華南商業銀行│94.01.31│37800元 │AC0000000 │億泰發電機有限│ │ │五股分行 │ │ │ │公司 │ ├──┼──────┼────┼────┼─────┼───────┤ │2 │華南商業銀行│95.01.31│37800元 │AC0000000 │億泰發電機有限│ │ │五股分行 │ │ │ │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