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 原告
- 駿輝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蔡雅宇
- 被告
-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於中華民國96年12月20日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捌萬玖仟參佰柒拾陸元及自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日息萬分之五點四計算之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