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 原告
-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乙○○
- 被告
- 百誠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温明翰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板簡字第2428號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於中華民國98年11月26日辯論終結,於中華民國98年11月30日下午4時整,在本院板橋簡易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通 譯 廖玲玲朗讀案由,當事人均未到法官宣示判決,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佰捌拾玖萬零陸佰捌拾元及各自附表所示之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合先敘明。
二、按解散之公司除因合併、分割或破產而解散外,應行清算;又解散之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敢,公司法第24條及第25條分別定有明文,此二規定於公司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登記者準用之,同法第261條之1亦有明定。本件被告百誠國際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於97年11月11日以經授中字第09733425010號函解散登記,且查無該公司之呈報清算繫屬資料,有該公司之基本資料查詢表可稽,其迄今既未完成清算,其法人格當未消滅,仍有當事人能力。又公司之清算,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但本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經股東決議另選清算人者,不在此限,公司法第79條定有明文,另依同法第113條,前揭規定於有限公司準用之。本件被告公司既已進入清算程序,其章程亦未另就清算人之選任有特別規定,亦未經股東決議以何人為清算人,原告以被告之董事丙○○為法定代理人,自無不合。
三、原告主張執有被告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支票7紙,詎於如附表提示日向付款人為付款之提示而遭退票,追索無效之事實,已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原支票及退票理由單各7紙為證。被告對於原告主張之事實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復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是原告主張之事實可認為實在。
四、從而,原告依據票據追索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清償如主文所示之金額及利息,即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本判決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1、2項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付款│發票人│ 發票日 │ 提示日 │金 額│支票號碼 │ │人 │ │ │ │(新臺幣)│ │ ├──┼───┼────┼────┼─────┼─────┤ │稻江│百誠國│97.10.31│97.10.31│267998元 │OW0000000 │ │商業│際有限│ │ │ │ │ │銀行│公司 │ │ │ │ │ │南港│ │ │ │ │ │ │分行│ │ │ │ │ │ │ │ │ │ │ │ │ ├──┼───┼────┼────┼─────┼─────┤ │稻江│百誠國│97.11.05│97.11.05│278945元 │OW0000000 │ │商業│際有限│ │ │ │ │ │銀行│公司 │ │ │ │ │ │南港│ │ │ │ │ │ │分行│ │ │ │ │ │ │ │ │ │ │ │ │ ├──┼───┼────┼────┼─────┼─────┤ │稻江│百誠國│97.11.21│97.11.21│265887元 │OW0000000 │ │商業│際有限│ │ │ │ │ │銀行│公司 │ │ │ │ │ │南港│ │ │ │ │ │ │分行│ │ │ │ │ │ ├──┼───┼────┼────┼─────┼─────┤ │稻江│百誠國│97.12.12│97.12.12│289766元 │OW0000000 │ │商業│際有限│ │ │ │ │ │銀行│公司 │ │ │ │ │ │南港│ │ │ │ │ │ │分行│ │ │ │ │ │ ├──┼───┼────┼────┼─────┼─────┤ │稻江│百誠國│97.11.12│97.11.12│258749元 │OW0000000 │ │商業│際有限│ │ │ │ │ │銀行│公司 │ │ │ │ │ │南港│ │ │ │ │ │ │分行│ │ │ │ │ │ ├──┼───┼────┼────┼─────┼─────┤ │稻江│百誠國│97.11.25│97.11.25│253692元 │OW0000000 │ │商業│際有限│ │ │ │ │ │銀行│公司 │ │ │ │ │ │南港│ │ │ │ │ │ │分行│ │ │ │ │ │ ├──┼───┼────┼────┼─────┼─────┤ │稻江│百誠國│97.11.20│97.11.20│275643元 │OW0000000 │ │商業│際有限│ │ │ │ │ │銀行│公司 │ │ │ │ │ │南港│ │ │ │ │ │ │分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