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簡易庭110年度斗簡字第19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北斗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0 年 11 月 08 日
- 當事人均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陳國政、達盟開發企業有限公司、賴柔穎、陳鴻振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北斗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斗簡字第199號 原 告 均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國政 訴訟代理人 陳志遠 被 告 達盟開發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柔穎 被 告 陳鴻振 上列2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陳忠儀律師 被 告 顏文發 承安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靜慧 被 告 張育林 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程序,特定於民國110年11 月23日下午2時40分在本院北斗簡易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特此裁定,不另通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8 日北斗簡易庭 法 官 丁兆嘉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8 日書記官 蔡政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