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二六號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二六號
- 公訴人
-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甲○○
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一年度偵字第五一八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本件免訴。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稱:甲○○曾於民國九十年一月間,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緩刑三年。詎仍不知悔改,明知所持有之許慧欣「孤單芭蕾」、吳宗憲「愛讓一切都對了」、蕭亞軒「愛的主打歌」、張惠妹「發燒」、Energy、動力火車「Man」、國語發燒金曲榜、超人氣天后精選、孫淑媚「愛你愛到這」、蕭淑慎「愛恨」、Glay「本是同根生」、謝廷鋒「無形的他」、周杰倫「八度空間」、超人氣天王精選、許志安「愛音樂概念金選輯」、邦喬飛「狠棒」、搖頭舞曲、劉若英「Love and the city」、「2002大韓劇」、張震嶽「2002」、秀蘭瑪雅、張智成「May I Love U」、曾寶儀「八號風球的愛戀」、王力宏「音樂進化論」、鄭秀文「Be comeing sanmni」、凱莉米落「超熱Forever」、Max12、陳予新「滿天都是」、劉德「華美麗的一天」、小紅苺「Stars」、李玟「愛琴海」、曾心梅「半包煙」、安室奈美惠「同星祈願」、「半成年主張」、董運昌「第33個街角轉彎」、平井堅「古老的大鐘」、「最佳電視劇主題曲」、「搖滾之王貓王」、「水晶鋼琴韓劇」、「羅曼史」、「齊天大聖」張衛健、「天籟美聲」、「舞曲大瘋爆」、黎明「Homework」、范逸臣「VAN」、陳司翰「愛情主義」、「搖頭舞霜2」、「水晶鋼琴日劇」、郭富城「目炫神迷」、蔣進興「給我的父親郭英男」、袁耀「發親愛的你在那裡」、「勁爆舞曲」、「勁歌舞搖頭舞曲1」、「勁歌舞搖頭舞曲2」、李聖傑「痴心絕對」、鄭秀文「電Party」、肯尼吉「心之樂園」、齊秦「呼喚」、陶吉「黑色柳丁、「廣東舞力四射」、「週末狂熱5」、「愛是唯一」、周蕙「寂寞城市」、陳慧琳「飛天舞會」、鄺文珣「幸福後樂園」、陳潔儀「異想世界」、「舌蓮花」、「李翊君全新國語專輯」、「廣告大樂門3」、「探索Voyage」、巫啟賢「都是路灣灣」、「小野麗莎」、「阿姆阿姆秀」、「LOBO」、「米西亞」、「宇多田」、「音樂聯合國」、「檸檬之戀」、「胡彥斌文武雙全」、「王菲」、「陳小春」、「董事長樂團」、「台灣初秋風雲榜」、「SAKURA」、「舞霸天下」、「極速舞曲王」、「舞曲王國」、「亞輪卡特戀翻天」、「鄭秀文」、「V6 SEVEN」、「國語舞力四射」、「週末狂熱連續勁歌特輯5」、鄭伊健「敢作敢為」、戴愛玲、方皓玟、「KIROKO不愛」等共計一千五百六十一片音樂CD光碟片及「非法正義」、「疑雲重重」、「關鍵報告」、「迷霧莊園」、「我的野蠻女友」、「冬季戀歌」、「SK2惡夢島」、「蜘蛛人」、「三更」、「非關男孩」、「出軌」、「貓狗大戰」、「火焰末日」、「偷窺無罪」、「魔戒傳奇」、「不速之客」、「微光殺機」、「鬼上線」、「鬼水怪談」、「藍血人」、「魔鬼保鏢」、「見鬼」、「八腳怪」、「星際冒險王」、「虛擬偶像」、「惡靈古堡」、「魔咒大帝」、「鬼味人間」、「K19」、「神鬼奇謀」、「燕尾服」、「神鬼認證」、「我的老婆是老大」、「生死交關」、「大雄的太陽王傳說」、「哆啦A夢」、「冰狗任務」、「星際寶貝」、「柯南─工藤新一VS怪盜」、「柯南─瞳孔中的暗殺者」、「小蟻雄兵」、「魔法公主」、「天線寶寶睡覺」、「螢火蟲之墓」、「魔法阿媽」、「怪獸電力公司」、「哈姆太郎」、「小 天使安奇」、「天才小子吉米」、「風之谷」、「鐘樓怪人」、「下雪了」、「小馬王」、「MIB星際戰警」、「天脈傳奇」、「怪醫黑傑克」、「YAY─A私密日記」、「小熊維尼故事書2溫馨的百畝森林」、「天線寶寶最喜愛的東西」、「凸槌大享」、「凶宅幽靈」、「五月天VCD卡拉OK」、「鄭秀文VCD卡拉OK」、「黃妃VCD卡拉OK」、「戴偑妮VCD卡拉OK」、「順子VCD卡拉OK」、「林憶蓮VCD卡拉OK」、「K歌之王男人K歌」、「K歌之王女人K歌」、「K歌之王男女K歌」、「天后傳奇VCD卡拉OK」、「陳慧琳VCD卡拉OK」、「孫燕姿VCD卡拉OK」、「許慧欣VCD卡拉OK」、「江蕙VCD卡拉OK」、「周杰倫VCD卡拉OK」、「一家之鼠」、「史瑞克」、「飛天小女警」、「仙履奇緣2」、「兒時的點點滴滴」、「冰原歷險記」、「心之谷」、「魔戒現身」、「神奇寶貝」、「天線寶寶準備站好開始」、「天線寶寶奇妙的驚喜」、「針鋒相對」、「血型拼圖」、「正面全裸」、「王牌大賤諜3」、「阿貴我家的粉可愛」、「天才兒童」、「ET外星人」、「獵風行動」、「亞當不好當」、「乾柴烈火」、「星際公敵」、「紅摩坊」、「柯南─人魚失蹤記」、「衝出封鎖線」、「蠟筆小新年末特別篇」、「魔界妖姬」、「星際大戰二部曲」、「芭比與胡桃鉗的夢幻之旅」、「阿貴─超ㄅー尢老師俏阿姨」、「限制級戰警」等五百四十一片之影片VCD,係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博德曼股份有限公司、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艾迴股份有限公司、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邁拓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三視多媒體網路股份有限公司、龍祥音樂多娛體股份有限公司、昇龍影業有限公司、向洋影業有限公司、英屬維京群島寰亞電影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美商時代華納娛樂公司、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環球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美商美高梅影片股份有限公司及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等享有著作財產權之音樂、錄音及電影著作,且係未經許可擅自重製之侵害他人著作權之盜版音樂CD及影片VCD光碟片,竟於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初起,意圖散布營利而持有上開盜版音樂CD及影片VCD,並於同年十月四日至十月十三日,在澎湖縣馬公市祖師廟對面舉辦之商展上,公然陳列上開盜版之音樂CD及影片VCD供來往之人挑選後販售交付,以此等方法侵害上開著作財產權人之權利,並以此為常業。嗣同年十月十五日上午,甲○○將上開音樂CD及影片VCD交由大榮貨運運送時,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南部地區巡防局第七海岸巡防總隊鎖港安檢站查獲,並扣得甲○○所有上開音樂CD及影片VCD光碟片。被告甲○○明知侵害他人著作權之物,竟意圖散布營利而陳列並交付,係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二款視為侵害著作權之行為。被告持有、陳列及交付侵害他人著作權之物數量龐大,顯係以此為常業,核其所為係犯同法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三條第三款規定之常業犯云云。
二、按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二條第一款定有明文。又訴訟上所謂一事不再理之原則,關於實質上一罪或裁判上一罪,亦均有其適用,最高法院六十年臺非字第七七號著有判例。
三、查本件被告曾被訴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公訴人於九十一年十月九日以九十一年度偵字第四五0、四九六號起訴書起訴,起訴事實係被告自九十一年八月中旬至同年九月三日被查獲止,違犯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三條第三款之意圖散布營利而陳列並散布之常業犯,此部分之起訴事實,業經本院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辯論終結,並於九十二年一月十五日判決在案變更起訴法條為違反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三條第三款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營利而交付為常業之罪名,同年二月十七日確定(參見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五三號刑事卷宗),公訴人另於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訴本案之前揭九十一年十月間之犯罪事實,認為被告明知侵害他人著作權之物,意圖散布營利而陳列並交付為常業,與前案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五三號之犯案時間緊密、手法相當,均屬實質上一罪之常業犯關係,為九十一年訴字第五三號確定判決效力所及,依照首開說明,本件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免訴之判決。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二條第一款、第三百零七條判決如主文。
臺 灣 澎 湖 地 方 法 院 刑 事 庭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法條:
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
權或製版權︰
二、明知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
而陳列或持有或意圖營利而交付者。
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
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三、以八十七條各款方法之一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者。
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以犯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或第九十三條之罪為常業者,處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四十五萬元以下罰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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