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北港簡易庭101年度港簡字第132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港簡字第132號
- 原告
-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增昌
- 訴訟代理人
- 林志良
- 被告
- 一嘉一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宗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2 年1 月17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貳萬叁仟肆佰貳拾元,及分別如附表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貳仟捌佰叁拾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起訴主張:訴外人即被告法定代理人林宗輝前向原告借款,約定每月清償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2,342元,林宗輝遂交付由被告所簽立,如附表所示之支票10紙(下稱系爭10紙票據)清償,未料系爭10紙票據屆期後經原告提示,未獲付款,爰依票據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如主文所示。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為任何聲明或陳述。
三、法院之判斷:
㈠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被告名義所開立之系爭10紙票據及退票理由單等件為證,核與其所述相符,而被告既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爭執,亦未提出任何書狀為反對之陳述,本院依卷內證據資料以及調查之結果,認原告上開主張,堪信為真實。
㈡按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又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票據法第126條、第133條分別定有明文。本件被告為系爭10紙票據之發票人,依上開規定,被告即應照支票文義擔保該支票金額之支付。又系爭10紙票據之提示付款日分別如附表提示日欄所示,亦無另外約定利息,從而,原告本於票據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原告223,420 元,及分別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6%計算之遲延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本件係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爰依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職權宣告假執行。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號│發票日 │支票號碼 │金額(元)│提示日 │利息起算日 │ ├──┼───────┼─────┼─────┼───────┼──────┤ │ 1 │101 年1 月8日 │AY0000000 │22,342元 │101年1月9日 │101年1月9日 │ │ │ │ │ │ │ │ ├──┼───────┼─────┼─────┼───────┼──────┤ │ 2 │101 年2 月8日 │AY0000000 │22,342元 │101年2月8日 │10年2月8日 │ │ │ │ │ │ │ │ ├──┼───────┼─────┼─────┼───────┼──────┤ │ 3 │101年3月8日 │AY0000000 │22,342元 │101年3月8日 │101年3月8日 │ │ │ │ │ │ │ │ ├──┼───────┼─────┼─────┼───────┼──────┤ │ 4 │101 年4月8 日 │AY0000000 │22,342元 │101年4月9日 │101年4月9日 │ │ │ │ │ │ │ │ ├──┼───────┼─────┼─────┼───────┼──────┤ │ 5 │101年5月8日 │AY0000000 │22,342元 │101年5月8日 │101年5月8日 │ │ │ │ │ │ │ │ ├──┼───────┼─────┼─────┼───────┼──────┤ │ 6 │101年6月8日 │AY0000000 │22,342元 │101年6月8日 │101年6月8日 │ │ │ │ │ │ │ │ ├──┼───────┼─────┼─────┼───────┼──────┤ │ 7 │101年7月8日 │AY0000000 │22,342元 │101年7月9日 │101年7月9日 │ │ │ │ │ │ │ │ ├──┼───────┼─────┼─────┼───────┼──────┤ │ 8 │101 年8 月8日 │AY0000000 │22,342元 │101年8月8日 │101年8月8日 │ │ │ │ │ │ │ │ ├──┼───────┼─────┼─────┼───────┼──────┤ │ 9 │101 年9月8 日 │AY0000000 │22,342元 │101年9月10日 │10年9月10日 │ │ │ │ │ │ │ │ ├──┼───────┼─────┼─────┼───────┼──────┤ │ 10 │101 年10月8日 │AY0000000 │22,342元 │101年10月8日 │101年10月8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