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1年度簡字第254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業務過失致死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2 年 01 月 14 日
  • 法官
    簡光昌

  • 被告
    沈石松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1年度簡字第2544號公 訴 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沈石松 上列被告因業務過失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1 年度撤緩偵字第270 號),茲因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意旨,並聽取公訴人及被告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於審理中被告自白犯罪,並向本院表示願受科刑之範圍,經檢察官同意後,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 主 文 沈石松犯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向被害人蔡順發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按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及協調之工作、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教導及協助等必要措施;又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 . . 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 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工安全衛生法第5 條第1項 第5 款、同法第18第1 項第1 、2 、3 、4 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 項、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 條、同法第281 條第1 項等定有明文。經查被告沈石松係信泓營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稱信泓公司)之工地場所主任,而信泓公司為承攬國泰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之承攬人,被告沈石松係信泓公司該承攬工程之工地主任,負責工作場所的安全、現場指揮協調之業務,業據被告於偵查中供陳明確( 見偵查卷第10頁正面) ,是被告為從事業務之人甚明。其未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5 條第1 項第5 款規定,防止有墜落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致發生同法第28條第2 項第1 款之被害人蔡進忠死亡之職業災害,核被告沈石松所為係犯刑法第276 條第2 項之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 三、爰審酌被告係該承攬工程之工地主任,負責工作場所的安全、現場指揮協調之業務,竟疏未注意監督、指揮次承攬人提供該工作場所必要之防止墜落的安全設備,致使被害人蔡進忠登高處作業而墜落致死,造成生命喪失而無從彌補之過失情節與過失程度,兼衡其年齡、品行、素行、犯罪後坦承、態度良好,及犯後其所屬公司已與告訴人達成調解,有台南市關廟區調解委員會調解書1 份附卷可參等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又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有台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被告因一時疏失觸犯刑章,經本次偵審程序後,當知警惕應無再犯之虞,本院認其所犯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諭知緩刑2 年,並應向被害人蔡順發支付新臺幣貳2 萬元(已經支付),以策自新。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2 項、第451 條之1 第3 項、第 454 條第2 項、第455 之1 第2 項,刑法276 條第2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74條第1 項第1 款、第2 項第3 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14 日簡易庭 法 官 簡光昌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均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14 日書記官 廖苹汝 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76條 (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2 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 5 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 3 千元以下罰金。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1年度簡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