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8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重附民字第1號

請求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5 月 11 日

法官涂裕洪劉明潔鄭琬薇

原告
黎星宜
原告
黎中誠
原告
黎中華
被告
陳秀枝
被告
黎玉萍
被告
簡孟琪
上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單文程律師
被告
鑀濰有限公司
被告
兼 法 定
代理人
黎東威

上列被告因商業會計法等案件(本院106 年度訴字第540 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11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涂裕洪

                  法 官 劉明潔

                  法 官 鄭琬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11  日

                  書記官 王居珉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7年度重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