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重附民字第10號
- 原告
- 富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美麗
- 訴訟代理人
- 陳水聰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簡汶珊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廖柏豪律師
- 被告
- 欣迪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冠旭
- 被告
- 李茂欣
陳美蓮
張勝迪
曾昭仁
薛宜玲
上列被告等因被告李茂欣業務侵占等案件(108 年度易字第992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 官 程士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