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交重附民字第21號
- 原告
- 吳嘉章
- 原告
- 林素菁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純青律師
- 被告
- 林富田
- 被告
- 中友交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王凱弘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交訴字第54號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交重附民字第21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交訴字第54號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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