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交重附民字第5號
- 原告
- 李國清
- 原告
- 宋良妹
- 原告
- 李麗珍
- 原告
- 李文義
- 原告
- 李文炎
- 上5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李俊賢律師
- 上5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張正億律師
- 被告
- 王廷瑋
- 被告
- 誼全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星辰
上列被告等因過失致重傷害案件(本院112年度交易字第403號),經原告等人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