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114年度附民字第1500號
- 原告
- 拍付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詹宏志
- 被告
- 謝家偉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本院114年度易字第1095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理由
一、按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之判決者,對於原告所提起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應以判決駁回之,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本件被告被訴詐欺案件,業經本院以114年度易字第1095號刑事判決諭知免訴在案,依據首揭說明,原告之訴自應予以駁回,其假執行聲請,失所依據,應一併駁回。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