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2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5年度聲字第469號

聲請發還扣押物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7 月 16 日

法官林鈴淑陳政揚李嘉欣

聲請人
即被告
陳羿龍

上列聲請人即被告因加重竊盜案件(本院114年度易字第1081號),聲請發還扣押物,本院於115年5月6日所為之裁定原本及其正本,茲因有應更正部分,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裁定之原本及其正本之附表內容更正如裁定附表所示。

理由

一、按裁判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而於全案情節與裁判本旨無影響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刑事訴訟法第277條之1定有明文。

二、本案原裁定原本、正本有如附表「原記載內容」所示之誤載,且此一更正不影響於裁定本旨,爰依前述說明,原裁定之原本、正本,應更正如主文所示。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得於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庭提出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6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林鈴淑

                   法 官 陳政揚

                   法 官 李嘉欣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6  日

                書記官 謝伊婕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原記載內容 更正記載 附表編號3「物品名稱、數量」欄所示「車牌號碼000-0000號」 「車牌號碼000-0000號」 附表編號3「說明」欄所示「陳又貞」 「陳文貞」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5年度聲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