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九十年度易字第五О六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0 年 06 月 14 日
- 法官黃國永、陳姵君、余德正
- 被告甲○○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年度易字第五О六號 公 訴 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丙○○ 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年度偵字第八一九號、九十 年度偵字第一二九0號、九十年度偵字第一五四九號)及移送併辦(九十年度偵字第 二二六0號、九十年度偵字二二六三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甲○○共同連續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營利而交付,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處有 期徒刑壹年陸月,扣案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盜版CD唱片捌佰片、新臺幣肆佰元 沒收。 丙○○共同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散布而持有,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處有期徒 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扣案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 盜版CD唱片捌佰片、新臺幣肆佰元沒收。 事 實 一、甲○○與名為鄭文保之成年男子明知片名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音樂光碟片, 均係未經著作權人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上 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博德曼股份有限公司、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 司、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艾迴股份有限公司等 十一家唱片公司授權而擅自重製之盜版物品,竟與鄭文保基於共同意圖營利之概 括犯意聯絡,由鄭文保提供盜版光碟片,甲○○則持之販賣,連續於㈠民國九十 年一月二十四日起,至同年月二十七日十五時許止,在屏東縣潮州鎮○○路春節 臨時市場內擺設攤位,將上開盜版音樂光碟片以每片一百元之價格,販售予不特 定之顧客,而以此方法侵害上開十一家唱片公司之著作權多次。同年月二十七日 下午丙○○前往上址尋訪甲○○,因甲○○因需如廁暫離,丙○○亦明知該攤所 陳均係盜版光碟片,竟與甲○○、鄭文保基於犯意之聯絡,為其二人管領該光碟 片意圖散布而持有之(尚未及賣出),嗣經著作權人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新力哥倫比亞音樂 股份有限公司、博德曼股份有限公司、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科藝百代股份有 限公司、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艾迴股份有限公 司、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著作權人之告訴代理人吳宣諭於同年月二十七 日十五時許會同警員當場查獲,扣得盜版光碟片三百一十三片(詳如附表一,編 號13除外)。㈡同年二月十三日晚間在屏東縣新園鄉新東村夜市內擺設攤位, 以同一方法,將如附表一編號13所示之音樂光碟,以每片新台幣一百元之代價 出售予不特定人並交付之,經著作權人大信唱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信公司) 之告訴代理人陳永輝於當日十九時許,會同警員當場查獲,並扣得上開盜版CD 三片(詳如附表一編號13)。㈢同年月二十六日二十時許,復於屏東縣潮州鎮 ○○街夜市內擺設攤位,以同一方法,將如附表二編號13所示之音樂光碟,以 每片新台幣一百元之代價出售予不特定人並交付之,經著作權人黃明洲之告訴代 理人陳永輝及著作權人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博德曼股份有 限公司、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 限公司、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艾迴股份有限公司、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 司之著作權人之告訴代理人邱世民於當日二十時二十分許,會同警員當場查獲, 並扣得盜版CD二百三十四片(詳如附表二)及販售所得四百元。㈣同年三月六 日九時許,在高雄市○○區○○街二苓市場內,擺設攤位,以同一方法,將如附 表三所示之音樂光碟,以每片新台幣一百元之代價出售予不特定人並交付之,嗣 於當日十三時四十分許,為警當場查獲,並扣得盜版CD二百五十片(詳如附表 三)。 二、案經著作權人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華納國 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博德曼股份有限公司、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艾迴股份有限公司、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大信 公司、黃明洲分別訴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第二總隊第五大隊第二中隊、屏東警察 局東港分局、屏東縣警察局潮州分局報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 訴及移送併辦。 理 由 一、訊據被告甲○○對於右開事實坦承不諱,核與上開十一家告訴人公司之代理人吳 宣諭、乙○○、邱世民及黃明洲之告訴代理人陳永輝於警偵訊中時指訴之情節相 符,並有正版音樂光碟片封面十份及現場照片十四幀附卷可稽,復有扣案如附表 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片共八百片可資佐證,且被告甲○○係當場為警查獲,可見 其自白非子虛,事證明確,其犯行應堪認定。 二、訊之被告丙○○則矢口否認有違反著作權法之犯行,辯稱:伊未幫甲○○販賣, 僅去找他聊天,因甲○○內急要上廁所,叫伊幫忙看一下,有客人叫伊幫忙包裝 ,並問價錢多少,伊回答不知道等語。經查,被告丙○○於前開時地如何受同案 被告甲○○之請託代為看顧攤位並販賣盜版音樂光碟之事實,業據被告丙○○於 警訊時供承明確(見九十年一月二十七日警訊筆錄),核與同案被告甲○○於偵 查中所供稱伊告訴丙○○一片賣一百元,買三片送一片等之情節相符(見九十年 二月十三日偵查筆錄),並有被告丙○○販賣盜版音樂光碟之現場照片四幀在卷 可稽。另本件查獲之盜版音樂光碟其售價與一般音樂光碟之市價相差甚多,參以 同案被告甲○○曾告以一片一百元,買三片送一片等情,足見被告丙○○應知道 所擺設者為盜版光碟,其竟受人之指示而加以持有,自屬違法。至同案被告甲○ ○於本院審理時供稱:丙○○是我朋友,到那邊找我,我因內急,叫他幫我看一 下等語,顯係迴護被告丙○○之詞,不足採信。本件事證明確,其犯行亦堪以認 定。 三、查被告甲○○明知鄭文保所有之盜版音樂光碟乃侵害他人著作權之物,猶出售予 不特定之人牟利,核其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之明知為侵害著作權 之物,意圖營利而交付罪。另被告丙○○雖未將上開盜版光碟賣出,但其既知悉 為侵害他人著作權之物,猶受人指示管領持有盜版光碟,核其所為,係犯著作權 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之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散布而持有罪。被告甲○○ 意圖散布而陳列或持有侵害著作權之物之低度行為,為其交付侵害著作權之物之 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被告甲○○、鄭文保及被告丙○○間,就低度之持 有行為有犯意之聯絡,行為之分擔,為共同正犯,而被告甲○○與鄭文保則就意 圖營利而交付之部分,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成立共同正犯。被告甲○○以一 販賣行為及丙○○以一持有行為侵害數歌曲之著作權,均係以一行為而觸犯數罪 名,同為想像競合犯,應分別依刑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從一重處斷。被告甲○○ 所為數行為,時間緊接,所犯罪名相同,顯係出於概括之犯意為,為連續犯,應 依刑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論以一罪,並加重其刑。本件公訴人雖未敘及被告甲 ○○於九十年三月六日九時許,在高雄市○○區○○街二苓市場內,擺設攤位販 賣盜版音樂光碟之犯罪事實,惟此部分與已起訴之犯罪事實,具連續犯之裁判上 一罪關係,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自應一併予以審理。爰審酌被告犯罪之目的、 動機、手段,其販賣非法重製之著作物對著作權人利益影響甚鉅,且傷及國家對 智慧財產保護之形象,及其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 就被告丙○○部分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又被告丙○○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 上刑之宣告,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刑案資料查註記錄表可參,因一時失慮,偶罹刑典,經此刑之宣告後,應知警惕 而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併諭知緩刑二年,以 啟自新。扣案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片及新台幣四百元分別為共 犯鄭文保及被告甲○○所有且供犯罪所用或犯罪所得之物,業據被告甲○○陳明 在卷,併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宣告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 ,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二十八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 段、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張啟聰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六 月 十四 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黃國永 法 官 陳姵君 法 官 余德正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判決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台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具繕本。 書記官 曾文玲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六 月 十四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 侵害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規定之著作人格權者。 二 違反第七十條規定者。 三 以第八十七條各款方法之一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者。 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一 以侵害著作人名譽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 二 明知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陳列或持有或意圖營利而交 付者。 三 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四 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 五 明知係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仍作為直接營利之使用者。 附表一: ┌─┬───────────┬──┬───────┬────────┬── │編│盗版CD雷射唱片名稱 │片數│被侵害歌曲名稱│著作(發行)權人│備註 │號│ │ │ │ │ ├─┼───────────┼──┼───────┼────────┼── │1│劉若英 年華 等 │四三│成全 │滾石國際音樂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2│張學友 友情歌 等 │廿五│情書 │上華國際企業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3│鄭秀文 眉飛色舞 等 │一九│上弦月 │華納國際音樂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4│張惠妹 不顧一切 等 │一九│一夜情 │豐華唱片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5│范瑋琪精選 等 │一二│因為 │福茂唱片音樂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6│趙詠華 好久不見 等 │廿九│明白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7│蔡依林Show Your love等│ 八│Show Your love│環球國際唱片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8│新好男孫孩 藍與黑 等│廿二│The call │魔岩唱片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9│黃乙玲 不顧一切 等 │四五│不顧一切 │博德曼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0│BAD不安靜等 │四一│不安靜 │科藝百代 │ │1│ │ │ │股份有限公司 │ ├─┼───────────┼──┼───────┼────────┼── │1│V6 Very best等 │一一│為了自由 │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2│勁爆排行榜 等 │卅九│She bangs │新加哥倫比亞音樂│ │1│ │ │ │股份有限公司 │ ├─┼───────────┼──┼───────┼────────┼── │3│台語暢銷龍虎榜 │三 │飛龍在天 │大信唱片股份有限│ │1│ │ │ │公司 │ ├─┼───────────┴──┴───────┴────────┴── │總│三百一十六片 │計│ └─┴────────────────────────────────── 附表二: ┌─┬───────────┬──┬───────┬────────┬── │編│盗版CD雷射唱片名稱 │片數│被侵害歌曲名稱│著作(發行)權人│備註 │號│ │ │ │ │ ├─┼───────────┼──┼───────┼────────┼── │1│劉若英 年華 等 │四三│成全 │滾石國際音樂股份│ │ │ │ │ │有限公司 │ ├─┼───────────┼──┼───────┼────────┼── │2│孫燕姿 我要幸福 等 │一四│害怕 │華納國際音樂股份│ │ │ │ │ │有限公司 │ ├─┼───────────┼──┼───────┼────────┼── │3│許如芸 花開 等 │五 │完美 │上華國際企業股份│ │ │ │ │ │有限公司 │ ├─┼───────────┼──┼───────┼────────┼── │4│周蕙 精選二 等 │十 │替身 │福茂唱片音樂股份│ │ │ │ │ │有限公司 │ ├─┼───────────┼──┼───────┼────────┼── │5│林憶蓮2001蓮 等 │三一│存在 │科藝百代股份有限│ │ │ │ │ │公司 │ ├─┼───────────┼──┼───────┼────────┼── │6│王力宏 創世紀 等 │二三│信任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7│彭佳慧 說真的 等 │三二│回味 │博德慢股份有限公│ │ │ │ │ │司 │ ├─┼───────────┼──┼───────┼────────┼── │8│張惠妹 不顧一切 等 │一九│一夜情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 │ │ │ │ │公司 │ ├─┼───────────┼──┼───────┼────────┼── │9│蔡依林Show Your love等│一一│Show Your love│環球國際唱片股份│ │ │ │ │ │有限公司 │ ├─┼───────────┼──┼───────┼────────┼── │0│張震嶽 有問題 等 │九 │放屁 │魔岩唱片股份有限│ │1│ │ │ │公司 │ ├─┼───────────┼──┼───────┼────────┼── │1│V6 Very best │一一│Made in japan │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2│六大天后 │四三│說真的 │博德曼股份有限公│ │1│ │ │ │司 │ ├─┼───────────┼──┼───────┼────────┼── │3│鄭秀文 眉飛色舞 等 │三 │值得 │黃明洲 │ │1│ │ │ │ │ ││ │ │ │ │ ├─┼───────────┴──┴───────┴────────┴── │總│二百三十四片 │計│ └─┴────────────────────────────────── 附表三: ┌─┬───────────┬──┬───────┬────────┬── │編│盗版CD雷射唱片名稱 │片數│被侵害歌曲名稱│著作(發行)權人│備註 │號│ │ │ │ │ ├─┼───────────┼──┼───────┼────────┼── │1│杜德偉 I Believe 等 │五一│彩虹 │滾石國際音樂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2│孫燕姿 我要的幸福 等│一二│害怕 │華納國際音樂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3│許如芸 花開 等 │七 │完美 │上華國際企業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4│范瑋琪精選 等 │一一│因為 │福茂唱片音樂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5│林憶蓮2001蓮 等 │三六│存在 │科藝百代股份有限│ │ │ │ │ │公司 │ ├─┼───────────┼──┼───────┼────────┼── │6│伍思凱 想念 等 │二十│想念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7│黃乙玲 不顧一切 等 │四一│不顧一切 │博德曼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8│張惠妹 不顧一切 等 │九 │灰姑娘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 │ │ │ │ │公司 │ ├─┼───────────┼──┼───────┼────────┼── │9│蔡依林Show Your love等│ 八│Show Your love│環球國際唱片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0│張震嶽 有問題 等 │九 │想太多 │魔岩唱片股份有限│ │1│ │ │ │公司 │ ├─┼───────────┼──┼───────┼────────┼── │1│V6 非常精選 等 │一一│Made in japan │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2│六大天后 │三五│彩虹 │滾石國際音樂 │ │1│ │ │ │股份有限公司 │ ├─┼───────────┴──┴───────┴────────┴── │總│二百五十片 │計│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一鍵將「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九十年度易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