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664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25號

搶奪刑事裁判日期 94 年 04 月 01 日

法官黃國永蘇碧珠余德正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4年度訴字第25號

公訴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乙○○ 男 23歲
被告
甲○○ 男 20歲
選任辯護人
李衍志 律師

上列被告因搶奪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乙○○、甲○○自民國玖拾肆年肆月柒日起延長羈押貳月。

理由

一、被告乙○○、甲○○因搶奪案件,經本院認為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第六款情形,並有羈押之必要,於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執行羈押。

二、茲本院經訊問被告二人後,認其羈押原因仍然存在,而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民國九十四年四月七日起,再延長羈押二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二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中  華  民  國  94  年  4   月  1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黃國永

法 官 蘇碧珠

法 官 余德正

書記官 潘美碧

中  華  民  國  94  年  4   月  1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25號於民國 94 年 04 月 01 日裁判,案由為搶奪,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