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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1763號

聲請減刑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8 月 31 日

法官陳松檀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1763號

聲請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甲○○

          (臺灣屏東監獄執行中)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已經判決罪

刑確定,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96年度聲減字第2054號),

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所犯附表編號所示之罪,減為有期徒刑貳月又拾伍日,與附表編號所示不予減刑之犯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又拾伍日。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因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各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均確定在案。

二、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所犯附表編號所示之罪,其犯罪時間在民國96年4 月24日前,復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與附表編號所示不予減刑犯罪所處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8 條第1 項、第11條、第12條,刑法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附 表】┌───────┬───────────┬───────────┐│編 號│  │  │├───────┼───────────┼───────────┤│罪 名│ 竊 盜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 │ │金,以銀元叁佰元折算壹││ │ │日 │├───────┼───────────┼───────────┤│犯 罪 日 期│ 93年2月13日 │93年2月12日至93年2月13││ │ │日 │├───────┼───────────┼───────────┤│偵查機關及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93年度偵字第3674、6555│93年度毒偵字第1526號 ││ │號 │ ││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 ││ │93年度偵字1921、1922號│ │├─┬─────┼───────────┼───────────┤│最│法 院│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 本 院 ││後├─────┼───────────┼───────────┤│事│案 號│ 93年度上易字第338號 │ 93年度簡字第1295號 ││實├─────┼───────────┼───────────┤│審│ 判決日期 │ 93.08.26 │ 93.09.24 │├─┼─────┼───────────┼───────────┤│確│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 本 院 ││定├─────┼───────────┼───────────┤│之│案 號│ 93年度上易字第338號 │ 93年度簡字第1295號 ││判├─────┼───────────┼───────────┤│決│ 確定日期 │ 93.08.26 │ 93.11.01 │├─┴─────┼───────────┼───────────┤│ 確定判決認定 │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1.3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所犯法條 │款 │第2項 │├───────┼───────────┼───────────┤│ 適用96年罪犯 │第3條第1項第15款 │ 第2條第1項第3款 ││減刑條例之規定│(不予減刑) │ │├───────┼───────────┼───────────┤│減刑後宣告之刑│ 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 有期徒刑貳月又拾伍日 │├───────┼───────────┼───────────┤│原執行指揮書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93執助777號(原臺灣高 │93執2589號 ││ │雄地方法院檢察署93年度│ ││ │執字第9469號) │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31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松檀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31  日

書記官 林祥玉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1763號於民國 96 年 08 月 31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減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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