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7 分鐘讀完全文 2,320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84號

聲請減刑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7 月 16 日

法官陳松檀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84號

聲請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甲○○

          (臺灣屏東監獄竹田分監執行中)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犯竊盜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減刑

,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所犯竊盜、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二罪,各減刑如附表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因犯竊盜、毒品2 罪經判刑確定如附表所示在案。茲聲請人以其犯罪時間於中華民國96年4 月24日以前,合於減刑條件,聲請減刑。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8 條第1 項,刑法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附 表】┌───────┬───────────┬───────────┐│ 編號 │  │  │├───────┼───────────┼───────────┤│ 罪 名 │ 竊 盜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宣 告 刑 │ 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 有期徒刑陸月 │├───────┼───────────┼───────────┤│ │ │ 95年8月底 ││ 犯罪日期 │ 95年9月18日 │ 至 ││ │ │ 95年9月11日 │├───────┼───────────┼───────────┤│  偵查機關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及案號 │ 95年度偵字第5726號 │ 95年度毒偵字第1572號 │├─┬─────┼───────────┼───────────┤│最│ 法 院 │ 本 院 │ 本 院 ││後├─────┼───────────┼───────────┤│事│ 案 號 │ 95年度易字第620號 │ 95年度簡字第1659號 ││實├─────┼───────────┼───────────┤│審│ 判決日期 │ 95年10月31日 │ 95年11月8日 │├─┼─────┼───────────┼───────────┤│確│ 法 院 │ 本 院 │ 本 院 ││定├─────┼───────────┼───────────┤│之│ 案 號 │ 95年度易字第620號 │ 95年度簡字第1659號 ││判├─────┼───────────┼───────────┤│決│ 確定日期 │ 95年12月4日 │ 95年12月21日 │├─┴─────┼───────────┼───────────┤│ 確定判決認定 │ 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所犯法條 │ │第2項 │├───────┼───────────┼───────────┤│符合96年罪犯減│ 第2條第1項第3款 │ 第2條第1項第3款 ││ 刑條例之規定 │ │ │├───────┼───────────┼───────────┤│ │ │ ││減刑後宣告之刑│ 有期徒刑柒月 │ 有期徒刑叁月 ││ │ │ │├───────┼───────────┼───────────┤│ 原執行指揮書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 95年度執字第3200號 │ 96年度執字第402號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16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松檀

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16  日

書記官 林祥玉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84號於民國 96 年 07 月 16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減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