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1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9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9號
- 聲請人
- 即債務人
- 辛○○
- 債權人
- 甲○(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
- 債權人
- 新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債權人
- 正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己○○
- 債權人
- 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戊○○
- 債權人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庚○○
- 債權人
-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壬○○
- 債權人
-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債權人會議可決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
理由
一、按法院得將更生方案之內容及債務人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通知債權人,命債權人於法院所定期間內以書面確答是否同意該方案,逾期不為確答,視為同意。同意及視為同意更生方案之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過半數,且其所代表之債權額,逾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總債權額之2 分之1時,視為債權人會議可決更生方案。且更生方案經可決者,法院應為認可與否之裁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本條例)第60條第1 項、第2 項及第62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以101 年度消債更字第28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且債務人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經本院於民國102 年5 月8 日以屏院崑民執成字第101 司執消債更29號函命債權人於文到10日內,就債務人所提之更生方案內容,以書面確答是否同意,逾期不為確答者,即視為同意,本件無債權人表示不同意,有更生方案、陳報狀及送達證書在卷足憑,則依本條例第60條第2 項之規定,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業經債權人會議可決。又債務人目前任職於力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有固定之薪資收入,有薪資單及勞保局電子閘門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查詢單附卷可稽,以其薪資收入應足以確保每月更生方案之履行。此外,復查無本件有本條例第63條第1 項各款所定應不予認可更生方案之消極事由存在,爰裁定如主文。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更生方案 ┌───────────────────────────────────┐ │壹、更生方案內容 │ ├───────────────────────────────────┤ │1.第1-71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19,990元,第72期清償金額新台幣20,228元。 │ │2.每1月為1 期,每期在7日以前依債權比例給付債權人。 │ │3.自認可裁定確定之翌月起,分6年,共72期清償。 │ │4.清償比例:100% │ │5.債務總金額:新台幣1,439,518元。 │ │6.清償總金額:新台幣1,439,518元。 │ │7.給付方式:債務人於履行更生方案前,應自行向債權人查詢還款帳號依期履行│ │ 並自行負擔匯款費用,或逕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統一辦理收款及撥│ │ 付款項之作業。 │ ├───────────────────────────────────┤ │貳、更生清償分配表(單位:新台幣元) │ ├──┬─────────┬─────┬─────┬────┬─────┤ │編號│債 權 人 │債權金額 │第1-71期每│第72期清│總清償金額│ │ │ │ │期清償金額│償金額 │ │ ├──┼─────────┼─────┼─────┼────┼─────┤ │ 1 │甲○(台灣)商業 │ 349,383 │ 4,852 │ 4,910 │ 349,402 │ │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2 │新昌資產管理股份 │ 82,574 │ 1,147 │ 1,161 │ 82,598 │ │ │有限公司 │ │ │ │ │ ├──┼─────────┼─────┼─────┼────┼─────┤ │ 3 │正泰資產管理有限 │ 239,913 │ 3,332 │ 3,372 │ 239,944 │ │ │公司 │ │ │ │ │ ├──┼─────────┼─────┼─────┼────┼─────┤ │ 4 │富邦資產管理股份 │ 166,083 │ 2,307 │ 2,334 │ 166,131 │ │ │有限公司 │ │ │ │ │ ├──┼─────────┼─────┼─────┼────┼─────┤ │ 5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 │ 9,975 │ 138 │ 140 │ 9,938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6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 │ 425,440 │ 5,907 │ 5,977 │ 425,374 │ │ │有限公司 │ │ │ │ │ ├──┼─────────┼─────┼─────┼────┼─────┤ │ 7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 │ 166,150 │ 2,307 │ 2,334 │ 166,131 │ │ │有限公司 │ │ │ │ │ ├──┼─────────┼─────┼─────┼────┼─────┤ │ │ 總 計 │1,439,518 │ 19,990 │ 20,228 │1,439,5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