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1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6 月 26 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9號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甲○○ 保 證 人 午○○ 債 權 人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寅○○ 債 權 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代 理 人 子○○ 債 權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丑○○ 代 理 人 壬○○ 債 權 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辛○○ 債 權 人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債 權 人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庚○○ 代 理 人 辰○○ 債 權 人 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己○○ 債 權 人 乙○○○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戊○○ 債 權 人 巳○○ 債 權 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未○○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卯○○ 債 權 人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癸○○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權人會議可決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 理 由 一、按法院得將更生方案之內容及債務人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通知債權人,命債權人於法院所定期間內以書面確答是否同意該方案,逾期不為確答,視為同意。同意及視為同意更生方案之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過半數,且其所代表之債權額,逾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總債權額之2 分之1 時,視為債權人會議可決更生方案。且更生方案經可決者,法院應為認可與否之裁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本條例)第60條第1 項、第2 項及第62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二、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以101 年度消債更字第14、16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且債務人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經本院於民國102 年4 月9 日以屏院崑民執成字第101 司執消債更19號函命債權人於文到10日內,就債務人所提之更生方案內容,以書面確答是否同意,逾期不為確答者,即視為同意,債權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明示不同意,債權人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示同意,債權人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乙○○○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巳○○、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不為確答,視為同意,因債權人同意及視為同意人數合計為7 位,已逾全體債權人12位之半數,且其所代表之債權額合計為63.69 %亦已逾總債權額半數,有更生方案、陳報狀及送達證書在卷足憑,則依本條例第60條第2 項之規定,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業經債權人會議可決。又債務人目前任職於耕頂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有固定之薪資收入,有其薪資單及勞保局電子閘門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查詢單附卷可稽,以其薪資收入應足以確保每月更生方案之履行,惟債務人亦邀其配偶午○○擔任本更生方案之保證人,夫妻二人共同承擔此更生方案之履行,亦顯示其等償還之誠意,且債務人擁有坐落屏東縣恆春鎮之土地6 筆,有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及土地登記謄本附卷可稽,該6 筆土地依土地公告現值計算,其總值為新台幣(下同)1,387,800 元,而債務人將更生方案延長至8 年,清償總額達1,488,000 元,已高於其所有之土地總值,其所提更生方案亦符合本條例第53條第2 項第3 款規定,此外,復查無本件有本條例第63條第1 項各款所定應不予認可更生方案之消極事由存在,爰裁定如主文。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26 日司法事務官 附件:更生方案 ┌──────────────────────────────────┐ │壹、更生方案內容 │ ├──────────────────────────────────┤ │1.第1-96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15,500元。 │ │2.每1月為1 期,每期在15日以前依債權比例給付債權人。 │ │3.自認可裁定確定之翌月起,分8年、共96期清償。 │ │4.清償比例:53.98% │ │5.債務總金額:新台幣2,756,479元。 │ │6.清償總金額:新台幣1,488,000元。 │ │7.保證人:午○○ 住屏東縣恆春鎮○○路112巷11弄21號5樓 │ │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 │8.給付方式:債務人於履行更生方案前,應自行向債權人查詢還款帳號依期履│ │ 行並自行負擔匯款費用,或逕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統一辦理收款│ │ 及撥付款項之作業。 │ ├──────────────────────────────────┤ │貳、更生清償分配表(單位:新台幣/元) │ ├──┬────────────┬─────┬──────┬─────┤ │編號│債 權 人 │ 債權金額 │每期清償金額│總清償金額│ ├──┼────────────┼─────┼──────┼─────┤ │ 1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 │ 135,691 │ 763 │ 73,248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2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 │ 269,117 │ 1,513 │ 145,248 │ │ │有限公司 │ │ │ │ ├──┼────────────┼─────┼──────┼─────┤ │ 3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 │ 120,922 │ 680 │ 65,280 │ │ │有限公司 │ │ │ │ ├──┼────────────┼─────┼──────┼─────┤ │ 4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 401,481 │ 2,258 │ 216,768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5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 │ 313,182 │ 1,762 │ 169,152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6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 │ 166,603 │ 936 │ 89,856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7 │新光行銷股份有限 │ 99,535 │ 560 │ 53,760 │ │ │公司 │ │ │ │ ├──┼────────────┼─────┼──────┼─────┤ │ 8 │乙○○○資產管理 │ 102,833 │ 578 │ 55,488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9 │巳○○ │ 700,000 │ 3,936 │ 377,856 │ ├──┼────────────┼─────┼──────┼─────┤ │10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 48,214 │ 271 │ 26,016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248,851 │ 1,400 │ 134,400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2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 │ 150,050 │ 843 │ 80,928 │ │ │公司 │ │ │ │ ├──┼────────────┼─────┼──────┼─────┤ │ │ 總 計 │2,756,479 │ 15,500 │1,488,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