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21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6 月 30 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訴字第216號原 告 高盛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元成 被 告 陳龔智 訴訟代理人 蘇傳清律師(法律扶助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經刑事庭移送前來(104 年度審附民字第101 號),本院於民國105 年6 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捌拾玖萬貳仟貳佰零伍元及自民國一○四年八月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於原告以新臺幣貳拾玖萬柒仟肆佰零貳元為被告預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捌拾玖萬貳仟貳佰零伍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被告為原告之業務員,負責載送貨物予客戶,並向客戶收取貨款。俟被告分別於民國103 至104 年間如附表一、二所示之日期之上班期間,自如附表所示之客戶取得如附表「侵占金額欄」所示之用以支付原告貨物之貨款後,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業務侵占之犯意,分別於如附表所示之日期近下班時,變易持有為己有之意思,將如附表「侵占金額欄」所示之貨款侵占入己,挪為私用,而未繳回原告,共計侵占新臺幣(下同)89萬2,205 元(按:本件刑事部分104年度審易字第555 號判決認定之侵佔之金額為89 萬2,887 元,惟原告僅請求89萬2,205 元)。則伊公司自得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請求被告加計法定遲延利息如數賠償等情,並聲明:除假執行供擔保金額外,餘如主文所示。 二、被告則以:伊不爭執有侵占如附表所示之原告公司貨款共計89萬2,887 元,惟原告法定代理人張文成於擔任原告負責人期間,對於帳務之收受有監督指揮權限,其對於原告之帳款短收高達將近50家廠商、款項高達89萬2,887元、時間長達 一年卻毫無知悉,如張文成善盡監督之責,應不至於使原告之損失過大,故張文成對於原告之損失應為與有過失,應有民法第217 條之適用酌減被告賠償金額。又被告在最後離職前,原告尚有104 年3 月份之薪資3 萬元仍未給付,被告主張抵銷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㈠、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㈡、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三、經查,被告受雇於原告擔任業務員,負責載送貨物予客戶,並向客戶收取貨款,被告分別於103 至104 年間如附表一、二所示之日期之上班期間,自如附表所示之客戶取得如附表「侵占金額欄」所示之用以支付原告貨物之貨款後,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業務侵占之犯意,分別於如附表所示之日期近下班時,變易持有為己有之意思,將如附表「侵占金額欄」所示之貨款侵占入己,挪為私用,而未繳回原告,共計侵占89萬2,205 元。被告上開業務侵占行為,經本院刑事庭以104 年度審易字第555 號刑事判決判處如該刑事判決附表所示之刑,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 元折算1 日確定等情,為兩造所不爭執,並經本院職權調閱上開刑事卷宗確認無訛,自堪信為真實。從而,原告主張被告之業務侵占行為係故意侵害其財產權,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請求被告負損害賠償責任,自屬有據。 四、本件被告雖不爭執有侵占如附表所示之原告公司貨款共計89萬2,887 元,惟辯稱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應負與有過失責任,且原告尚積欠伊3 萬元薪資,伊主張抵銷等語,故本件爭點為㈠、被告主張原告與有過失,是否有理?㈡、被告主張抵銷,是否有理?茲分述如下: ㈠、按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者,為與有過失。本件被告辯稱原告法定代理人張文成於擔任原告負責人期間,對於帳務之收受有監督指揮權限,其對於原告之帳款短收高達將近50家廠商、款項高達89萬2,887 元、時間長達一年卻毫無知悉,顯然對於損害擴大與有過失云云,原告法定代理人則主張被告在帳目上動手腳,亂改金額,伊不可能一天到晚查帳等語。經查,被告於警詢時曾陳稱:「公司不定時會提供出貨單或銷貨單供我向客戶取款,我向客戶收取貨款後就先拿部分金額挪作私用,等到我要將錢拿回公司入帳時,我再用其他收取的款項彌補我之前所私用的金額,以矇騙公司,但因為前述金額累積太大,我無法支付,才被公司發現」等語(見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屏警分偵字第00000000000 號卷第7 頁),由此可知被告之侵占方式為挪用原告貨款後,仍會陸續拿其他部分之款項來彌補,可見原告所述被告亂改帳目,顯為可信,故原告無法即時發現顯為合理,且除非原告已發現被告行為仍不制止,任由損害擴大,否則尚不能以原告未查帳、長達1 年未發現為由,認定原告有與有過失行為,被告所辯顯不足採。 ㈡、按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其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民法第339 條定有明文。被告另辯稱原告尚積欠伊3 萬元薪資,伊主張抵銷云云,為原告所否認。經查,被告為故意侵權行為,已如前所述,則依前揭規定,被告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本件債務,不得主張抵銷。被告所辯,實有誤會,顯不足採。 ㈢、綜上,被告辯稱原告與有過失及主張就薪資債權抵銷,均顯無理由,不足採信。 五、綜上所述,原告本於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洵屬正當,從而,原告請求被告應給付89萬2,205 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04 年8 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被告陳明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核其聲請均無不合,爰分別酌定相當擔保金額准許之。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舉證,核與判決之結果不生影響,毋庸逐一論述,附此敘明。 七、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390 條第2 項、第392 條第2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30 日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潘 快 法 官 王碩禧 法 官 張瑞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提出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30 日書記官 張彩霞 附表: ┌──┬───────┬───────────┬──────────────┐ │編號│侵 占 時 間│ 客 戶 名 稱 │侵 占 金 額 ( 新 臺 幣 ) │ ├──┼───────┼───────────┼──────────────┤ │ 1 │103 年5 月27日│天天利-楠梓店 │4,350 元 │ │ │ │ │ │ ├──┼───────┴───────────┴──────────────┤ │ 2 │103 年5 月29日│豐盛 │4,600 元 │ │ │ ├───────────┼──────────────┤ │ │ │天天利-楠梓店 │5,160 元 │ ├──┼───────┼───────────┼──────────────┤ │ 3 │103 年6 月3 日│天天利-楠梓店 │2,010 元 │ ├──┼───────┴───────────┴──────────────┤ │ 4 │103 年6 月4 日│賀加自助餐 │2,760 元 │ ├──┼───────┼───────────┴──────────────┤ │ 5 │103 年6 月5 日│賀加自助餐 │4,900 元 │ │ │ ├───────────┼──────────────┤ │ │ │天天利-大社店 │750 元 │ │ │ ├───────────┼──────────────┤ │ │ │豐盛 │8,550 元 │ │ │ ├───────────┼──────────────┤ │ │ │天天利-楠梓店 │3,010 元 │ ├──┼───────┼───────────┼──────────────┤ │ 6 │103 年6 月6 日│鶴樹-岡山店 │7,500 元 │ ├──┼───────┼───────────┼──────────────┤ │ 7 │103 年6 月9 日│高師大餐廳 │6,200 元 │ │ │ ├───────────┼──────────────┤ │ │ │豐盛 │2,150 元 │ │ │ ├───────────┼──────────────┤ │ │ │天天利-楠梓店 │2,010 元 │ ├──┼───────┼───────────┼──────────────┤ │ 8 │103 年6 月10日│義大員工餐廳 │2,440 元 │ │ │ ├───────────┼──────────────┤ │ │ │天天利-大社店 │3,135 元 │ ├──┼───────┼───────────┼──────────────┤ │ 9 │103 年6 月11日│珍品味 │7,790 元 │ ├──┼───────┼───────────┼──────────────┤ │ 10 │103 年6 月12日│賀加自助餐 │3,200 元 │ │ │ ├───────────┼──────────────┤ │ │ │天天利-楠梓店 │3,660 元 │ ├──┼───────┼───────────┼──────────────┤ │ 11 │103 年6 月13日│樹科 │3,090 元 │ ├──┼───────┼───────────┼──────────────┤ │ 12 │103 年6 月16日│義大員工餐廳 │9,380 元 │ │ │ ├───────────┼──────────────┤ │ │ │天天利-大社店 │2,740 元 │ ├──┼───────┼───────────┼──────────────┤ │ 13 │103 年6 月17日│天天利-楠梓店 │1,330 元 │ ├──┼───────┼───────────┼──────────────┤ │ 14 │103 年6 月18日│實大餐廳 │5,268 元 │ │ │ ├───────────┼──────────────┤ │ │ │天天利-大社店 │1,280 元 │ ├──┼───────┼───────────┼──────────────┤ │ 15 │103 年6 月19日│天天利-楠梓店 │4,560 元 │ │ │ ├───────────┼──────────────┤ │ │ │可口 │3,770 元 │ ├──┼───────┼───────────┼──────────────┤ │ 16 │103 年6 月20日│實大餐廳 │102 元 │ ├──┼───────┼───────────┼──────────────┤ │ 17 │103 年6 月21日│天天利-大社店 │1,680 元 │ │ │ ├───────────┼──────────────┤ │ │ │天天利-楠梓店 │1,515 元 │ ├──┼───────┼───────────┼──────────────┤ │ 18 │103 年6 月23日│高師大男舍餐廳 │2,772 元 │ │ │ │ │ │ │ │ ├───────────┼──────────────┤ │ │ │高師大燕子區餐廳 │3,010 元 │ │ │ ├───────────┼──────────────┤ │ │ │天天利-楠梓店 │3,710 元 │ ├──┼───────┼───────────┼──────────────┤ │ 19 │103 年6 月24日│萬春小龍 │2,850 元 │ │ │ ├───────────┼──────────────┤ │ │ │豐盛 │2,470 元 │ ├──┼───────┼───────────┼──────────────┤ │ 20 │103 年6 月25日│永興 │2,700 元 │ │ │ ├───────────┼──────────────┤ │ │ │義大員工餐廳 │2,000 元 │ │ │ ├───────────┼──────────────┤ │ │ │天天利-大社店 │960 元 │ ├──┼───────┼───────────┼──────────────┤ │ 21 │103 年6 月27日│旺角 │7,030 元 │ │ │ ├───────────┼──────────────┤ │ │ │華泰電子 │2,200 元 │ ├──┼───────┼───────────┼──────────────┤ │ 22 │103 年6 月28日│珍品味 │4,410 元 │ ├──┼───────┼───────────┼──────────────┤ │ 23 │103 年6 月30日│旺角 │2,680 元 │ │ │ ├───────────┼──────────────┤ │ │ │華泰電子 │8,470 元 │ │ │ ├───────────┼──────────────┤ │ │ │義大員工餐廳 │8,400 元 │ ├──┼───────┼───────────┼──────────────┤ │ 24 │103 年7 月1 日│清香 │6,660 元 │ │ │ ├───────────┼──────────────┤ │ │ │天天利-大社店 │5,800 元 │ ├──┼───────┼───────────┼──────────────┤ │ 25 │103 年7 月2 日│後昌 │1 萬535 元 │ │ │ ├───────────┼──────────────┤ │ │ │總晏 │1,950 元 │ ├──┼───────┼───────────┼──────────────┤ │ 26 │103 年7 月3 日│威升 │7,500 元 │ │ │ ├───────────┼──────────────┤ │ │ │旺角 │1,900 元 │ │ │ ├───────────┼──────────────┤ │ │ │華泰電子 │2,700 元 │ ├──┼───────┼───────────┼──────────────┤ │ 27 │103 年7 月4 日│高美 │6,930 元 │ │ │ ├───────────┼──────────────┤ │ │ │天天利-大社店 │5,200 元 │ ├──┼───────┼───────────┼──────────────┤ │ 28 │103 年7 月5 日│雙葉B 棟 │7,560 元 │ │ │ ├───────────┼──────────────┤ │ │ │天天利-大社店 │600 元 │ ├──┼───────┼───────────┼──────────────┤ │ 29 │103 年7 月7 日│高廚 │1 萬2,740 元 │ │ │ ├───────────┼──────────────┤ │ │ │海專 │4,685 元 │ ├──┼───────┼───────────┼──────────────┤ │ 30 │103 年7 月8 日│花媽食堂 │3,820 元 │ │ │ ├───────────┼──────────────┤ │ │ │池上快餐 │4,100 元 │ │ │ ├───────────┼──────────────┤ │ │ │旺角 │7,920 元 │ ├──┼───────┼───────────┼──────────────┤ │ 31 │103 年7 月9 日│鶴樹-岡山店 │8,650 元 │ ├──┼───────┼───────────┼──────────────┤ │ 32 │103 年7 月10日│老鄭自助餐 │5,080 元 │ │ │ ├───────────┼──────────────┤ │ │ │總晏 │1 萬2,750 元 │ ├──┼───────┼───────────┼──────────────┤ │ 33 │103 年7 月11日│鐵道快餐 │9,460 元 │ │ │ ├───────────┼──────────────┤ │ │ │天天利-大社店 │6,700 元 │ ├──┼───────┼───────────┼──────────────┤ │ 34 │103 年7 月12日│楠梓電子 │3,450 元 │ │ │ ├───────────┼──────────────┤ │ │ │雙葉B 棟 │1 萬2,300 元 │ ├──┼───────┼───────────┼──────────────┤ │ 35 │103 年7 月15日│瓊林 │3,720 元 │ │ │ ├───────────┼──────────────┤ │ │ │池上快餐 │760 元 │ │ │ ├───────────┼──────────────┤ │ │ │後昌 │1 萬3,000 元 │ │ │ ├───────────┼──────────────┤ │ │ │天天利-大社店 │3,360 元 │ ├──┼───────┼───────────┼──────────────┤ │ 36 │103 年7 月16日│頂好 │2,470 元 │ │ │ ├───────────┼──────────────┤ │ │ │瓊林 │1,150 元 │ │ │ ├───────────┼──────────────┤ │ │ │高師大男舍餐廳 │5,640 元 │ │ │ ├───────────┼──────────────┤ │ │ │天天利-大社店 │2,300 元 │ ├──┼───────┼───────────┼──────────────┤ │ 37 │103 年7 月17日│花媽食堂 │1,500 元 │ │ │ ├───────────┼──────────────┤ │ │ │楠梓電子 │1 萬3,200 元 │ ├──┼───────┼───────────┼──────────────┤ │ 38 │103 年7 月18日│一品香 │2,120 元 │ │ │ ├───────────┼──────────────┤ │ │ │鶴樹-燕巢店 │9,960 元 │ │ │ ├───────────┼──────────────┤ │ │ │楠梓電子 │1,940 元 │ │ │ ├───────────┼──────────────┤ │ │ │華泰電子 │8,600 元 │ ├──┼───────┼───────────┼──────────────┤ │ 39 │103 年7 月21日│古早味 │7,920 元 │ │ │ ├───────────┼──────────────┤ │ │ │義大員工餐廳 │1,190 元 │ │ │ ├───────────┼──────────────┤ │ │ │天天利-大社店 │920 元 │ ├──┼───────┼───────────┼──────────────┤ │ 40 │103 年7 月22日│老鄭自助餐 │6,050 元 │ │ │ ├───────────┼──────────────┤ │ │ │肚大爺 │2,070 元 │ │ │ ├───────────┼──────────────┤ │ │ │禾佳 │4,230 元 │ │ │ ├───────────┼──────────────┤ │ │ │東億 │7,570 元 │ │ │ ├───────────┼──────────────┤ │ │ │池上快餐 │6,740 元 │ ├──┼───────┼───────────┼──────────────┤ │ 41 │103 年7 月24日│滿香園 │4,580 元 │ │ │ ├───────────┼──────────────┤ │ │ │鐵道快餐 │3,300 元 │ │ │ ├───────────┼──────────────┤ │ │ │天天利-大社店 │7,310 元 │ ├──┼───────┼───────────┼──────────────┤ │ 42 │103 年7 月25日│科大食堂 │2,360 元 │ │ │ ├───────────┼──────────────┤ │ │ │吳家自助餐 │6,500 元 │ │ │ ├───────────┼──────────────┤ │ │ │頂好 │1,020 元 │ │ │ ├───────────┼──────────────┤ │ │ │天天利-大社店 │3,100 元 │ ├──┼───────┼───────────┼──────────────┤ │ 43 │103 年7 月28日│海專 │1 萬3,200 元 │ ├──┼───────┼───────────┼──────────────┤ │ 44 │103 年7 月29日│立大 │2,950 元 │ │ │ ├───────────┼──────────────┤ │ │ │旺角 │1 萬320 元 │ ├──┼───────┼───────────┼──────────────┤ │ 45 │103 年7 月30日│雙葉A 棟員工餐廳 │3,640 元 │ │ │ ├───────────┼──────────────┤ │ │ │天天利-大社店 │700 元 │ ├──┼───────┼───────────┼──────────────┤ │ 46 │103 年7 月31日│米香 │4,380 元 │ │ │ ├───────────┼──────────────┤ │ │ │高廚 │7,700 元 │ ├──┼───────┼───────────┼──────────────┤ │ 47 │103 年8 月2 日│南臺灣 │6,700 元 │ │ │ ├───────────┼──────────────┤ │ │ │弘大 │1 萬5,900 元 │ │ │ ├───────────┼──────────────┤ │ │ │坤霖 │3,500 元 │ ├──┼───────┼───────────┼──────────────┤ │ 48 │104 年1 月26日│豐盛 │2,860 元 │ ├──┼───────┼───────────┼──────────────┤ │ 49 │104 年1 月27日│豐盛 │4,450 元 │ ├──┼───────┼───────────┼──────────────┤ │ 50 │104 年1 月28日│豐盛 │2,560 元 │ ├──┼───────┼───────────┼──────────────┤ │ 51 │104 年1 月30日│豐盛 │4,960 元 │ ├──┼───────┼───────────┼──────────────┤ │ 52 │104 年1 月31日│豐盛 │1,560 元 │ ├──┼───────┼───────────┼──────────────┤ │ 53 │104 年2 月2 日│豐盛 │3,830 元 │ ├──┼───────┼───────────┼──────────────┤ │ 54 │104 年2 月3 日│豐盛 │4,650 元 │ ├──┼───────┼───────────┼──────────────┤ │ 55 │104 年2 月4 日│豐盛 │3,810 元 │ ├──┼───────┼───────────┼──────────────┤ │ 56 │104 年2 月5 日│豐盛 │2,180 元 │ ├──┼───────┼───────────┼──────────────┤ │ 57 │104 年2 月6 日│豐盛 │4,860 元 │ ├──┼───────┼───────────┼──────────────┤ │ 58 │104 年2 月7 日│豐盛 │3,030 元 │ ├──┼───────┼───────────┼──────────────┤ │ 59 │104 年2 月9 日│豐盛 │4,030 元 │ ├──┼───────┼───────────┼──────────────┤ │ 60 │104 年2 月10日│豐盛 │4,810 元 │ ├──┼───────┼───────────┼──────────────┤ │ 61 │104 年2 月12日│豐盛 │3,470 元 │ ├──┼───────┼───────────┼──────────────┤ │ 62 │104 年2 月13日│豐盛 │3,010 元 │ ├──┼───────┼───────────┼──────────────┤ │ 63 │104 年2 月14日│豐盛 │2,760 元 │ ├──┼───────┼───────────┼──────────────┤ │ 64 │104 年2 月16日│豐盛 │3,880 元 │ ├──┼───────┼───────────┼──────────────┤ │ 65 │104 年2 月23日│豐盛 │3,620 元 │ ├──┼───────┼───────────┼──────────────┤ │ 66 │104 年2 月24日│豐盛 │3,200 元 │ ├──┼───────┼───────────┼──────────────┤ │ 67 │104 年2 月25日│豐盛 │5,400 元 │ ├──┼───────┼───────────┼──────────────┤ │ 68 │104 年2 月26日│豐盛 │4,390 元 │ │ │ ├───────────┼──────────────┤ │ │ │雙葉A 棟員工餐廳 │7,700 元 │ ├──┼───────┼───────────┼──────────────┤ │ 69 │104 年2 月27日│豐盛 │4,850 元 │ │ │ ├───────────┼──────────────┤ │ │ │賀加自助餐 │8,190 元 │ │ │ ├───────────┼──────────────┤ │ │ │永保安康 │3,010 元 │ ├──┼───────┼───────────┼──────────────┤ │ 70 │104 年3 月2 日│豐盛 │5,040 元 │ │ │ ├───────────┼──────────────┤ │ │ │永保安康 │2,750 元 │ ├──┼───────┼───────────┼──────────────┤ │ 71 │104 年3 月3 日│豐盛 │3,150 元 │ │ │ ├───────────┼──────────────┤ │ │ │老鄭自助餐 │3,290 元 │ │ │ ├───────────┼──────────────┤ │ │ │賀加自助餐 │2 萬3,600 元 │ ├──┼───────┼───────────┼──────────────┤ │ 72 │104 年3 月4 日│豐盛 │4,340 元 │ ├──┼───────┼───────────┼──────────────┤ │ 73 │104 年3 月5 日│豐盛 │5,880 元 │ │ │ ├───────────┼──────────────┤ │ │ │老鄭自助餐 │8,500 元 │ │ │ ├───────────┼──────────────┤ │ │ │雙葉A 棟員工餐廳 │5,250 元 │ ├──┼───────┼───────────┼──────────────┤ │ 74 │104 年3 月6 日│老鄭自助餐 │3,600 元 │ │ │ ├───────────┼──────────────┤ │ │ │雙葉A 棟員工餐廳 │4,900 元 │ │ │ ├───────────┼──────────────┤ │ │ │永保安康 │5,970 元 │ │ │ ├───────────┼──────────────┤ │ │ │永保安康 │1,400 元 │ ├──┼───────┼───────────┼──────────────┤ │ 75 │104 年3 月7 日│豐盛 │4,010 元 │ ├──┼───────┼───────────┼──────────────┤ │ 76 │104 年3 月9 日│豐盛 │3,280 元 │ │ │ ├───────────┼──────────────┤ │ │ │雙葉A 棟員工餐廳 │5,500 元 │ │ │ ├───────────┼──────────────┤ │ │ │永保安康 │3,100 元 │ ├──┼───────┼───────────┼──────────────┤ │ 77 │104 年3 月10日│豐盛 │1,450 元 │ │ │ ├───────────┼──────────────┤ │ │ │老鄭自助餐 │7,900 元 │ │ │ ├───────────┼──────────────┤ │ │ │賀加自助餐 │5,600 元 │ │ │ ├───────────┼──────────────┤ │ │ │雙葉A 棟員工餐廳 │1 萬520 元 │ ├──┼───────┼───────────┼──────────────┤ │ 78 │104 年3 月11日│老鄭自助餐 │7,350 元 │ ├──┼───────┼───────────┼──────────────┤ │ 79 │104 年3 月12日│豐盛 │5,060 元 │ │ │ ├───────────┼──────────────┤ │ │ │永保安康 │9,200 元 │ ├──┼───────┼───────────┼──────────────┤ │ 80 │104 年3 月13日│豐盛 │2,410 元 │ │ │ ├───────────┼──────────────┤ │ │ │老鄭自助餐 │2,400 元 │ │ │ ├───────────┼──────────────┤ │ │ │賀加自助餐 │3,430 元 │ ├──┼───────┼───────────┼──────────────┤ │ 81 │104 年3 月14日│豐盛 │3,350 元 │ │ │ ├───────────┼──────────────┤ │ │ │老鄭自助餐 │2,750 元 │ ├──┼───────┼───────────┼──────────────┤ │ 82 │104 年3 月16日│豐盛 │3,850 元 │ │ │ ├───────────┼──────────────┤ │ │ │老鄭自助餐 │3,020 元 │ │ │ ├───────────┼──────────────┤ │ │ │賀加自助餐 │7,335 元 │ │ │ ├───────────┼──────────────┤ │ │ │永保安康 │3,050 元 │ │ │ ├───────────┼──────────────┤ │ │ │永保安康 │850 元 │ ├──┼───────┼───────────┼──────────────┤ │ 83 │104 年3 月17日│豐盛 │910 元 │ │ │ ├───────────┼──────────────┤ │ │ │老鄭自助餐 │3,450 元 │ │ │ ├───────────┼──────────────┤ │ │ │雙葉A 棟員工餐廳 │8,000 元 │ ├──┼───────┼───────────┼──────────────┤ │ 84 │104 年3 月18日│豐盛 │3,230 元 │ │ │ ├───────────┼──────────────┤ │ │ │雙葉A 棟員工餐廳 │5,850 元 │ ├──┼───────┼───────────┼──────────────┤ │ 85 │104 年3 月19日│豐盛 │5,680 元 │ ├──┼───────┼───────────┼──────────────┤ │ 86 │104 年3 月20日│豐盛 │3,530 元 │ │ │ ├───────────┼──────────────┤ │ │ │老鄭自助餐 │4,800 元 │ │ │ ├───────────┼──────────────┤ │ │ │賀加自助餐 │5,950 元 │ │ │ ├───────────┼──────────────┤ │ │ │永保安康 │2,000 元 │ ├──┼───────┼───────────┼──────────────┤ │ 87 │104 年3 月23日│豐盛 │3,760 元 │ │ │ ├───────────┼──────────────┤ │ │ │永保安康 │2,910 元 │ ├──┼───────┼───────────┼──────────────┤ │ 88 │104 年3 月24日│豐盛 │3,380 元 │ │ │ ├───────────┼──────────────┤ │ │ │老鄭自助餐 │3,050 元 │ │ │ ├───────────┼──────────────┤ │ │ │雙葉A 棟員工餐廳 │3,640 元 │ ├──┼───────┼───────────┼──────────────┤ │ 89 │104 年3 月25日│賀加自助餐 │5,330 元 │ ├──┼───────┼───────────┼──────────────┤ │ 90 │104 年3 月26日│雙葉A 棟員工餐廳 │5,100 元 │ │ │ ├───────────┼──────────────┤ │ │ │永保安康 │5,050 元 │ ├──┼───────┼───────────┼──────────────┤ │ 91 │104 年3 月28日│老鄭自助餐 │1,600 元 │ │ │ ├───────────┼──────────────┤ │ │ │雙葉A 棟員工餐廳 │2 萬6,400 元 │ ├──┴───────┴───────────┼──────────────┤ │ 合計 │89萬2,887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