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588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588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遨遊四海娛樂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賴志勇
- 上訴人
- 即被告
- 吳秋利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鄧妍柔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於民國107 年8 月20日所為判決,提起上訴。經查,本件上訴利益為新台幣(下同)38萬1,595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6,285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 日內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