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660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660號
- 上訴人
- 阿薩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宗揚
- 被上訴人
- 樺太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志民
- 被上訴人
- 大洋漁具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坤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於民國107 年8 月22日所為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惟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經核定為新台幣(下同)107 萬元,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第77條之16第1 項規定(另經臺灣高等法院報請司法院核准加徵10分之1 ),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7,389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 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