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651號
- 原告
- 王國銘 住○○市○○區○○○巷00○0號
- 訴訟代理人
- 郭峻豪律師
- 被告
- 久田電機工程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法定代理
- 被告
- 人 洪茂原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李榮唐律師
陳欣怡律師
吳啓源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理由
本件被告抗辯損害賠償抵銷部分,關於損害賠償之計算上尚有疑義,故有再開辯論之必要。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訴字第651號
陳欣怡律師
吳啓源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本件被告抗辯損害賠償抵銷部分,關於損害賠償之計算上尚有疑義,故有再開辯論之必要。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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