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3896號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3896號
- 聲 請 人
- 即 債權 人 澄芯貿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馨云
上列聲請人與大寬食茶國際有限公司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 應補正之事項:
- 請提出大寬食茶國際有限公司之法人登記資料、組織報備證
- 明文件或於主管機關設立登記資料,並應提出其法定代理人
- 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請勿省略)。
-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