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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司拍字第57號

拍賣抵押物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7 月 06 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拍字第57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相 對 人
蔡清翔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 條、第881條之17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蔡清翔於民國105 年11月28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作為其與債務人林子鋐、蔡清翔即誠峰企業社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420 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135 年11月22日,債務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嗣相對人蔡清翔、蔡清翔即誠峰企業社及債務人林子鋐,於108 年11月28日共同簽發本票一紙,向聲請人借款550 萬元,到期日為109 年1 月30日,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清償期屆至後(本票屆期經提示),債務人未依約清償,尚欠本金3,337,200 元及利息。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本票、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及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等為證。

三、本件經合法通知相對人蔡清翔、債務人蔡清翔即誠峰企業社、林子鋐,就上開債權額表示意見,然逾期迄今,相對人及債務人均仍未以言詞或書面表示意見。

四、本院經核上開聲請人之聲請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爰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第24條第1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附表: 109年度司拍字第57號│├──┬───────────────────┬─┬──────────┬───┬─────┤│編號│ 土 地 坐 落│地│ 面 積 │權 利 │ ││ ├───┬────┬──┬──┬────┤ ├──┬──┬────┤ │備 考││ │縣 市│鄉鎮市區│段 │小段│地 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範 圍 │ │├──┼───┼────┼──┼──┼────┼─┼──┼──┼────┼───┼─────┤│001 │屏東縣│萬丹鄉 │新鐘│ │1028-7 │ │0 │0 │5.00 │全部 │ │├──┼───┼────┼──┼──┼────┼─┼──┼──┼────┼───┼─────┤│002 │屏東縣│萬丹鄉 │新鐘│ │1028-12 │ │0 │0 │79.00 │全部 │ │└──┴───┴────┴──┴──┴────┴─┴──┴──┴────┴───┴─────┘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6 日

司法事務官 湯明錦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
│附表(建物)︰                                                                                     109年度司拍字第57號│
├──┬───┬───────┬───────┬──────┬─────────────────┬──┬────────┤
│    │      │              │              │ 建築式樣主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                │
│    │      │              │              │            ├───────────┬─────┤權利│                │
│編號│建  號│建  物  門  牌│基  地  坐  落│ 要建築材料 │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備          考  │
│    │      │              │              │            │                      │要建築材料│範圍│                │
│    │      │              │              │ 及房屋層數 │ 合                計 │及用途    │    │                │
├──┼───┼───────┼───────┼──────┼───────────┼─────┼──┼────────┤
│001 │872   │新鐘路79號    │新鐘段1028-12 │鋼筋混凝土造│一層44.73、二層42.53、│陽台31.83 │全部│                │
│    │      │              │地號          │、四層樓房  │三層42.57、四層13.65,│、雨遮1.85│    │                │
│    │      │              │              │            │總面積143.4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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