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1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5 月 18 日
- 當事人莊德貴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17號 聲 請 人 莊德貴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5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不慎遺失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經聲請本院准以110 年度司催字第80號公示催告,並依聲請人聲請,於民國111 年1月13日公告於法院網站,現申報權 利期間已滿,因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爰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等語。 二、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受理案件證明單及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10 年11月15日110金洲股字第18號股票掛失通知函,且 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公示催告事件卷宗,公示催告裁定確於110 年1月13日公告於法院網站,有該公告在卷可稽,所 定3 個月申報及提出股票期間已於111 年4 月13日屆滿,惟迄仍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又聲請人為除權判決聲請尚且未逾前開期間屆滿後之法定3 個月期間,從而,聲請人之聲請於法有據,自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18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藍家慶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18 日書記官 粘嫦珠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01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1 1000 0002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1 1000 0003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1 1000 0004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1 1000 0005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1 1000 0006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1 1000 0007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1 1000 0008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1 1000 0009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1 1000 0010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1 1000 0011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1 1000 0012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1 1000 0013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1 1000 0014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1 1000 0015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1 1000 0016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1 1000 0017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E-0000000-0 1 10000 0018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E-0000000-0 1 10000 0019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E-0000000-0 1 10000 0020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E-0000000-0 1 10000 0021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X-0000000-0 1 262 0022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1-NX-0000000-0 1 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