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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拍字第124號

拍賣抵押物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7 月 18 日

聲請人
泓喬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崇維
相對人
德福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昌宏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㈠、㈡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4,500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相對人德福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於民國113年12月31日向聲請人借款新臺幣43,000,000元,約定清償日期為114年1月30日,且有違約金約定。並於114年1月3日以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普通抵押權共9筆(詳如附表㈢)為擔保,經登記在案。詎清償期屆至後,相對人未依約履行,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借據、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及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等為證。

三、本院經核上開聲請人之聲請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爰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8  日

         司法事務官 吳欣叡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㈠:      114年度司拍字第124號      編號 土地坐落     地 面積   權利 備考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目 公頃 公畝 平方公尺 範圍  001 屏東縣 內埔鄉 上龍泉  569  0 0 57.39 110分之90 登記次序0002至0010普通抵押權9筆,設定權利範圍各為110分之10 002 屏東縣 內埔鄉 上龍泉  570-1  0 0 114.42 全部  003 屏東縣 內埔鄉 上龍泉  570-2  0 0 108.04 全部  004 屏東縣 內埔鄉 上龍泉  570-4  0 0 397.00 全部 登記次序0002至0008普通抵押權7筆,設定權利範圍各為70分之10 005 屏東縣 內埔鄉 上龍泉  570-5  0 0 138.08 全部  006 屏東縣 內埔鄉 上龍泉  570-6  0 0 134.70 全部  007 屏東縣 內埔鄉 上龍泉  570-7  0 0 134.53 全部  008 屏東縣 內埔鄉 上龍泉  570-8  0 0 134.37 全部  009 屏東縣 內埔鄉 上龍泉  570-9  0 0 134.21 全部  010 屏東縣 內埔鄉 上龍泉  570-10  0 0 131.82 全部  011 屏東縣 內埔鄉 上龍泉  570-11  0 0 124.80 全部  012 屏東縣 內埔鄉 上龍泉  570-12  0 0 9.17 全部  013 屏東縣 內埔鄉 上龍泉  570-13  0 0 21.48 全部
附表㈡(建物)︰     114年度司拍字第124號        建築式樣主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  編號 建號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要建築材料 樓層面積 附屬建物主  備考       要建築材料 範圍      及房屋層數 合計 及用途   001 119 和平新路129之1號 上龍泉段570-1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三層樓房 一層55.44、二層48.75、三層50.50、屋頂突出物9.75,總面積164.44 陽台11.93 全部  002 120 和平新路129之2號 上龍泉段570-2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三層樓房 一層55.44、二層48.75、三層50.50、屋頂突出物9.75,總面積164.44 陽台11.69 全部  003 122 和平新路131號 上龍泉段570-5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三層樓房 一層73.15、二層67.53、三層49.23,總面積189.91 陽台5.00 全部  004 123 和平新路131之1號 上龍泉段570-6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三層樓房 一層72.89、二層67.27、三層49.04,總面積189.20 陽台5.26 全部  005 124 和平新路131之2號 上龍泉段570-7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三層樓房 一層72.89、二層67.27、三層49.04,總面積189.20 陽台5.00 全部  006 125 和平新路131之3號 上龍泉段570-8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三層樓房 一層72.89、二層67.27、三層49.04,總面積189.20 陽台5.26 全部  007 126 和平新路131之5號 上龍泉段570-9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三層樓房 一層72.89、二層67.27、三層49.04,總面積189.20 陽台5.00 全部  008 127 和平新路131之6號 上龍泉段570-10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三層樓房 一層72.60、二層67.02、三層48.85,總面積188.47 陽台5.26 全部  009 128 和平新路131之7號 上龍泉段570-11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三層樓房 一層65.86、二層60.58、三層52.19,總面積178.63 陽台11.80 全部
附表㈢:   114年度司拍字第124號   編號 擔保總金額 擔保債權 清償日期 擔保土地/建物 備考  (新臺幣) 種類及範圍  及設定權範圍  001 5,000,000元 113年12月31日借款契約發生之債務 114年1月30日 上龍泉段569地號(110分之10)、570-1地號(全部)及119建號(全部)  002 5,000,000元 113年12月31日借款契約發生之債務 114年1月30日 上龍泉段569地號(110分之10)、570-2地號(全部)及120建號(全部)  003 5,000,000元 113年12月31日借款契約發生之債務 114年1月30日 上龍泉段569地號(110分之10)、570-4地號(70分之10)、570-5地號(全部)及122建號(全部)  004 5,000,000元 113年12月31日借款契約發生之債務 114年1月30日 上龍泉段569地號(110分之10)、570-4地號(70分之10)、570-6地號(全部)及123建號(全部)  005 5,000,000元 113年12月31日借款契約發生之債務 114年1月30日 上龍泉段569地號(110分之10)、570-4地號(70分之10)、570-7地號(全部)及124建號(全部)  006 5,000,000元 113年12月31日借款契約發生之債務 114年1月30日 上龍泉段569地號(110分之10)、570-4地號(70分之10)、570-8地號(全部)及125建號(全部)  007 5,000,000元 113年12月31日借款契約發生之債務 114年1月30日 上龍泉段569地號(110分之10)、570-4地號(70分之10)、570-9地號(全部)及126建號(全部)  008 5,000,000元 113年12月31日借款契約發生之債務 114年1月30日 上龍泉段569地號(110分之10)、570-4地號(70分之10)、570-10地號(全部)、570-12地號(全部)及127建號(全部)  009 3,000,000元 113年12月31日借款契約發生之債務 114年1月30日 上龍泉段569地號(110分之10)、570-4地號(70分之10)、570-11地號(全部)、570-13地號(全部)及128建號(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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