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31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3年度訴字第31號
- 原告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楊靖儀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侯勝昌 律師
- 被告
- 久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秀珍
- 訴訟代理人
- 黃光宇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行準備程序。
民事第二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3年度訴字第3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行準備程序。
民事第二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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