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屏東簡易庭101年度屏簡字第461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屏簡字第461號
- 原告
- 弘儒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宗融
- 原告
- 晁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素玲
- 法定代理人
- 前列二人共同
- 訴訟代理人
- 曾彥森
- 被告
- 劉昭政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暸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其期日定本年4 月19日下午3 時40分,兩造應自行到場,不另通知,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屏簡字第46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暸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其期日定本年4 月19日下午3 時40分,兩造應自行到場,不另通知,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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