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屏簡字第741號
- 原告
- 徐來春
- 訴訟代理人
- 徐麗珠
- 被告
- 泰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辜嚴倬雲
- 訴訟代理人
- 林書正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暸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其期日定本年112年4月17日下午3時15分整,兩造應自行到場,不另通知,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屏簡字第74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暸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其期日定本年112年4月17日下午3時15分整,兩造應自行到場,不另通知,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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