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7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7年度簡字第7號
- 原告
- 愛瑪麗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朝棟
- 訴訟代理人
- 蔡勝雄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韋齊律師
- 被告
- 新竹縣政府
- 代表人
- 邱鏡淳
- 訴訟代理人
- 陳蓮秋
上列當事人間因勞動基準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8年3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108年4月18日下午4時30分,在本院行政訴訟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行政訴訟庭法 官 李毓華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7年度簡字第7號
上列當事人間因勞動基準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8年3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108年4月18日下午4時30分,在本院行政訴訟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行政訴訟庭法 官 李毓華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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