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0年度審附民字第133號
- 原告
- 金典國際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于愛美
- 訴訟代理人
- 兼送達代收人
- 曾國隆
- 被告
- 李偉宏
上列被告因被訴業務侵占案件(本院100 年度審易字第663 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0年度審附民字第133號
上列被告因被訴業務侵占案件(本院100 年度審易字第663 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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