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度審易字第663 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占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1 月 21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0年度審易字第663 號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偉宏 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9年度偵字第8417號),本院合議庭裁定適用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李偉宏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事實及理由 壹、構成犯罪事實: 一、李偉宏前曾於民國94年5 月間,因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案件,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94年度壢簡字第1117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 月確定,而於94年11月16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二、詎李偉宏不知悔改,於任職金典國際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典公司)擔任展業經理一職,為從事銷售金典公司酒類業務之人,因亟需現金周轉,竟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侵占犯意,自98年7 月下旬某日起至99年3 月27日止,接續於附表所示之時間,利用代領公司貨款之機會,先後共將新臺幣(下同)53萬8,516 元之貨款,予以侵占入己,用以清償其債務。嗣經金典公司總經理曾國隆發覺後報警,經警循線查獲,始悉上情。 三、案經金典公司訴由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報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貳、程序方面: 本件被告李偉宏所犯業務侵占罪,非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之案件,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認合於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之規定,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此合先敘明。 叁、認定犯罪事實所根據的證據及理由: 一、被告李偉宏於警局詢問時、檢察官偵查中及本院本院準備程序及簡式審判程序訊問時之自白(見偵查卷第5 至7 頁、第65至68頁、第96至98頁、本院卷第24至34頁)。 二、證人即告訴代理人曾國隆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證述(見偵查卷第8 至10頁、第65至68頁、第95至98頁、第115 至116 頁)。 三、證人何霖源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證述(見偵查卷第11至13頁、第94至98頁)。 四、侵占公款明細表、告訴人公司出貨紀錄之藍色帳本影本、成品數量管制表、估價單等手寫出貨紀錄、被告之公司職稱名片、切結書、存證信函、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之帳戶交易明細、面額64萬515 元之本票影本各1 份、面額3 萬元之本票影本6 紙、記明業務獎金之告訴人公司出貨單2 份、記明業務獎金之估價單1 份、被告之匯款單影本3 紙(見偵查卷第14至38頁、第50至59頁、第70頁、第75至76頁、第77至79頁)。 肆、論罪科刑的理由: 一、論罪: (一)罪名:核被告李偉宏所為,係犯刑法第336 條第2 項之業務侵占罪。 (二)接續犯:按數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則屬接續犯,而為包括之一罪,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3295號著有判例可資參照。查被告李偉宏就附表所示之98年7 月下旬某日起迄99年3 月27日止所為,各次行為之時間相近,且被告均係利用向客戶收取貨款之機會,將所收取之貨款侵占入己,犯罪方式均屬相同,又均係侵害上開告訴人金典公司之財產法益,即行為所侵害之法益同一,換言之,被告係基於同一侵占之犯意,於相近之時日內,以犯罪手法相同之數個舉動,接續侵害同一之財產法益,各舉動之獨立性極為薄弱,應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成立接續犯,僅論以一罪。再者,刑法上所稱之「集合犯」,係指立法者於所制定之犯罪構成要件中,本即預定有數個同種類行為反覆實行之犯罪而言。客觀上應斟酌法律規範之本來意涵、實現該犯罪目的之必要手段、社會生活經驗中該犯罪必然反覆實行之常態及社會通念等;主觀上則視該反覆實行之行為是否出於行為人之一個犯意,並秉持刑罰公平原則,加以判斷是否為「集合犯」。然與本案被告以單一行為決意,於密切接近之時、地接續實施侵害同一法益之數行為者不同,起訴書以被告接續所為之業務侵占犯行應論以集合犯之主張,容有未洽,併予說明。 (三)累犯:被告有如構成犯罪事實欄一所示有期徒刑執行完畢之前科,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附卷可稽,其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5 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均應依刑法第47條第1 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起訴書漏未論及,附此敘明。 二、科刑:審酌被告李偉宏身為金典公司之展業經理,負責處理商品推廣經銷、帳款回收等事務,竟因己身之債務問題而違背對公司之忠實義務,侵吞代公司收受貨款之財物總額達53萬8,516 元,侵害告訴人之財產法益,使告訴人遭受相當程度之損失,及雖有賠償誠意卻因屢次違背還款承諾致雙方無法達成賠償協商,惟考量其已償還告訴人6 萬元,業據證人曾國隆證述在卷(見偵查卷第67頁),以及犯後坦白承認犯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資懲儆。 伍、適用法律依據: 一、程序法方面: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第299 條第1 項前段。 二、實體法方面:刑法第366 條第2 項、第47條第1 項,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1 項、第2 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黃柏翔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1 日刑事第九庭 法 官 邱忠義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狀於本院(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1 日書記官 劉依緹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實體法條全文: 刑法第336 條第2 項: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 項之罪者,處6 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 千元以下罰金。(罰金之貨幣單位改為新臺幣,並提高為30倍) 【刑法第335 條第1 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 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 ┌─┬───┬──────┬──────┬────┬────┬──────┐ │編│日期 │酒類名稱 │ 數量/單位 │ 單價 │ 總額 │ 備註 │ │號│ │ │ │ │ │ │ ├─┼───┼──────┼──────┼────┼────┼──────┤ │1 │9807 │米酒頭 │ 90斤 │ 30 │ 2700 │偵卷第35頁中│ │ │ │金牌 │ 5箱 │ 230 │ 1150 │三聯式簽單B │ │ │ │金牌 │ 30箱 │ 210 │ 6300 │ │ │ │ │糯米 │ 2箱 │ 310 │ 620 │ │ ├─┼───┼──────┼──────┼────┼────┼──────┤ │2 │9807 │頂級 │ 20箱 │ 178 │ 3560 │偵卷第35頁下│ │ │ │金牌 │ 20箱 │ 233 │ 4660 │三聯式簽單B │ │ │ │糯米 │ 20箱 │ 320 │ 6400 │ │ │ │ │紅麴玻璃瓶 │ 20箱 │ 270 │ 5400 │ │ │ │ │大頭目 │ 10箱 │ 600 │ 6000 │ │ ├─┼───┼──────┼──────┼────┼────┼──────┤ │3 │9807 │金牌 │ 22箱 │ 210 │ 4620 │偵卷第36頁上│ │ │ │糯米 │ 13箱 │ 310 │ 4030 │三聯式簽單B │ │ │ │米酒頭 │ 50斤 │ 30 │ 1500 │ │ ├─┼───┼──────┼──────┼────┼────┼──────┤ │4 │9807 │頂級 │ 56箱 │ 178 │ 9968 │偵卷第36頁下│ │ │ │金牌 │ 45箱 │ 210 │ 9450 │三聯式簽單B │ │ │ │糯米 │ 2箱 │ 310 │ 620 │ │ │ │ │米酒頭 │ 30斤 │ 30 │ 900 │ │ ├─┼───┼──────┼──────┼────┼────┼──────┤ │5 │9807 │王品 │ 40箱 │ 260 │ 10400 │偵卷第37頁上│ │ │ │紅麴玻璃瓶 │ 11箱 │ 240 │ 2640 │三聯式簽單B │ ├─┼───┼──────┼──────┼────┼────┼──────┤ │6 │9807 │王品 │ 26箱 │ 260 │ 6760 │偵卷第37頁下│ │ │ │大頭目 │ 2箱 │ 600 │ 1200 │三聯式簽單B │ ├─┼───┼──────┼──────┼────┼────┼──────┤ │7 │9807 │金牌 │ 70箱 │ 233 │ 16310 │偵卷第38頁 │ │ │ │王品 │ 14箱 │ 260 │ 3640 │三聯式簽單B │ ├─┼───┼──────┼──────┼────┼────┼──────┤ │9 │980825│酋長 │ 8箱 │ 1800 │ 14400 │偵卷第32頁 │ │ │ │大頭目 │ 15箱 │ 600 │ 9000 │三聯式簽單B │ ├─┼───┼──────┼──────┼────┼────┼──────┤ │10│981003│米酒頭 │ 120斤 │ 30 │ 3600 │偵卷第33頁上│ │ │ │金牌 │ 10箱 │ 210 │ 2100 │三聯式簽單B │ │ │ │金牌 │ 3箱 │ 233 │ 699 │ │ │ │ │頂級 │ 3箱 │ 178 │ 534 │ │ ├─┼───┼──────┼──────┼────┼────┼──────┤ │11│981008│金牌 │ 20箱 │ 210 │ 4200 │偵卷第33頁下│ │ │ │糯米 │ 2箱 │ 320 │ 640 │三聯式簽單B │ │ │ │金牌 │ 5箱 │ 233 │ 1165 │ │ │ │ │米酒頭 │ 30斤 │ 30 │ 900 │ │ ├─┼───┼──────┼──────┼────┼────┼──────┤ │12│981026│米酒頭 │ 30斤 │ 30 │ 900 │偵卷第34頁上│ │ │ │王品 │ 70箱 │ 260 │ 18200 │三聯式簽單B │ │ │ │金牌 │ 45箱 │ 210 │ 9450 │ │ │ │ │頂級 │ 1箱 │ 178 │ 178 │ │ │ │ │糯米 │ 50箱 │ 330 │ 16500 │ │ │ │ │王品 │ 5箱 │ 280 │ 1400 │ │ ├─┼───┼──────┼──────┼────┼────┼──────┤ │13│981029│米酒頭 │ 200斤 │ 30 │ 6000 │偵卷第20頁 │ │ │ │王品 │ 6箱 │ 260 │ 1560 │藍色帳本P1 │ ├─┼───┼──────┼──────┼────┼────┼──────┤ │14│981030│王品 │ 12箱 │ 260 │ 3120 │偵卷第20頁 │ │ │ │ │ │ │ │藍色帳本P1 │ ├─┼───┼──────┼──────┼────┼────┼──────┤ │15│981101│王品 │ 25箱 │ 260 │ 6500 │偵卷第20頁 │ │ │ │米酒頭 │ 1箱 │ 600 │ 600 │藍色帳本P1 │ ├─┼───┼──────┼──────┼────┼────┼──────┤ │16│981102│金牌 │ 10箱 │ 210 │ 2100 │偵卷第20頁 │ │ │ │王品 │ 2箱 │ 260 │ 520 │藍色帳本P1 │ ├─┼───┼──────┼──────┼────┼────┼──────┤ │17│981104│糯米 │ 11箱 │ 320 │ 3520 │偵卷第20頁 │ │ │ │米酒頭 │ 2箱 │ 600 │ 1200 │藍色帳本P1 │ │ │ │金牌 │ 11箱 │ 210 │ 2310 │ │ ├─┼───┼──────┼──────┼────┼────┼──────┤ │18│981106│米酒頭 │ 5箱 │ 600 │ 3000 │偵卷第20頁 │ │ │ │ │ │ │ │藍色帳本P1 │ ├─┼───┼──────┼──────┼────┼────┼──────┤ │19│981107│王品 │ 11箱 │ 260 │ 2860 │偵卷第20頁 │ │ │ │頂級 │ 11箱 │ 178 │ 1958 │藍色帳本P1 │ │ │ │金牌 │ 11箱 │ 210 │ 2310 │ │ │ │ │糯米 │ 12箱 │ 320 │ 3840 │ │ │ │ │米酒頭 │ 2箱 │ 600 │ 1200 │ │ ├─┼───┼──────┼──────┼────┼────┼──────┤ │20│981108│米酒頭 │ 5桶 │ 900 │ 4500 │偵卷第34頁下│ │ │ │ │ │ │ │三聯式簽單B │ ├─┼───┼──────┼──────┼────┼────┼──────┤ │21│981109│米酒頭 │ 5箱 │ 600 │ 3000 │偵卷第20頁 │ │ │ │ │ │ │ │藍色帳本P1 │ ├─┼───┼──────┼──────┼────┼────┼──────┤ │22│981111│米酒頭 │ 5箱 │ 600 │ 3000 │偵卷第20頁 │ │ │ │ │ │ │ │藍色帳本P1 │ ├─┼───┼──────┼──────┼────┼────┼──────┤ │23│981127│米酒頭 │ 7箱 │ 600 │ 4200 │偵卷第35頁上│ │ │ │ │ │ │ │三聯式簽單B │ ├─┼───┼──────┼──────┼────┼────┼──────┤ │24│981201│金牌 │ 30箱 │ 210 │ 6300 │偵卷第20頁 │ │ │ │王品 │ 25箱 │ 260 │ 6500 │藍色帳本P1 │ │ │ │糯米 │ 45箱 │ 320 │ 14400 │ │ │ │ │米酒頭 │ 10箱 │ 600 │ 6000 │ │ ├─┼───┼──────┼──────┼────┼────┼──────┤ │25│981208│金牌 │ 11箱 │ 210 │ 2310 │偵卷第21頁 │ │ │ │ │ │ │ │藍色帳本P2 │ ├─┼───┼──────┼──────┼────┼────┼──────┤ │26│981209│金牌 │ 11箱 │ 210 │ 2310 │偵卷第21頁 │ │ │ │米酒頭 │ 120斤 │ 30 │ 3600 │藍色帳本P2 │ │ │ │大頭目 │ 5箱 │ 600 │ 3000 │ │ │ │ │金牌 │ 11箱 │ 210 │ 2310 │ │ ├─┼───┼──────┼──────┼────┼────┼──────┤ │27│981210│紅麴 │ 20箱 │ 270 │ 5400 │偵卷第21頁 │ │ │ │王品 │ 5箱 │ 260 │ 1300 │藍色帳本P2 │ ├─┼───┼──────┼──────┼────┼────┼──────┤ │28│981212│大頭目 │ 5箱 │ 600 │ 3000 │偵卷第21頁 │ │ │ │ │ │ │ │藍色帳本P2 │ ├─┼───┼──────┼──────┼────┼────┼──────┤ │29│981214│米酒頭 │ 10箱 │ 600 │ 6000 │偵卷第21頁 │ │ │ │ │ │ │ │藍色帳本P2 │ ├─┼───┼──────┼──────┼────┼────┼──────┤ │30│981226│紅麴 │ 63箱 │ 270 │ 17010 │偵卷第20頁 │ │ │ │王品 │ 5箱 │ 260 │ 1300 │藍色帳本P1 │ ├─┼───┼──────┼──────┼────┼────┼──────┤ │31│981229│米酒頭 │ 4箱 │ 600 │ 2400 │偵卷第20頁 │ │ │ │米酒頭30斤 │ 8桶 │ 900 │ 7200 │藍色帳本P1 │ │ │ │金牌 │ 30箱 │ 210 │ 6300 │ │ │ │ │紅麴 │ 5箱 │ 270 │ 1350 │ │ ├─┼───┼──────┼──────┼────┼────┼──────┤ │32│990102│金牌 │ 10箱 │ 210 │ 2100 │偵卷第24頁 │ │ │ │ │ │ │ │綠色領貨單P3│ ├─┼───┼──────┼──────┼────┼────┼──────┤ │33│990105│米酒頭 │ 50斤 │ 30 │ 1500 │偵卷第20頁 │ │ │ │金牌 │ 5箱 │ 210 │ 1050 │藍色帳本P1 │ ├─┼───┼──────┼──────┼────┼────┼──────┤ │34│990113│金牌 │ 3箱 │ 210 │ 630 │偵卷第21頁 │ │ │ │糯米 │ 2箱 │ 320 │ 640 │藍色帳本P2 │ ├─┼───┼──────┼──────┼────┼────┼──────┤ │35│990116│金牌 │ 11箱 │ 210 │ 2310 │偵卷第21頁 │ │ │ │ │ │ │ │藍色帳本P2 │ ├─┼───┼──────┼──────┼────┼────┼──────┤ │36│990118│糯米 │ 20箱 │ 320 │ 6400 │偵卷第21頁 │ │ │ │大頭目 │ 33箱 │ 600 │ 19800 │藍色帳本P2 │ ├─┼───┼──────┼──────┼────┼────┼──────┤ │37│990119│糯米 │ 30箱 │ 320 │ 9600 │偵卷第21頁 │ │ │ │米酒頭 │ 120斤 │ 30 │ 3600 │藍色帳本P2 │ ├─┼───┼──────┼──────┼────┼────┼──────┤ │38│990120│米酒頭 │ 90斤 │ 30 │ 2700 │偵卷第21頁 │ │ │ │ │ │ │ │藍色帳本P2 │ ├─┼───┼──────┼──────┼────┼────┼──────┤ │39│990122│金牌 │ 15箱 │ 210 │ 3150 │偵卷第21頁 │ │ │ │米酒頭 │ 30斤 │ 30 │ 900 │藍色帳本P2 │ │ │ │大頭目 │ 20箱 │ 600 │ 12000 │ │ ├─┼───┼──────┼──────┼────┼────┼──────┤ │40│990127│糯米 │ 1箱 │ 320 │ 320 │偵卷第21頁 │ │ │ │金牌 │ 1箱 │ 210 │ 210 │藍色帳本P2 │ ├─┼───┼──────┼──────┼────┼────┼──────┤ │41│990128│金牌 │ 11箱 │ 210 │ 2310 │偵卷第29頁上│ │ │ │米酒頭 │ 4箱 │ 600 │ 2400 │三聯式簽單A │ ├─┼───┼──────┼──────┼────┼────┼──────┤ │42│990129│王品 │ 5箱 │ 260 │ 1300 │偵卷第23頁 │ │ │ │ │ │ │ │綠色領貨單P2│ ├─┼───┼──────┼──────┼────┼────┼──────┤ │43│990130│糯米 │ 10箱 │ 320 │ 3200 │偵卷第22頁 │ │ │ │ │ │ │ │綠色領貨單P1│ ├─┼───┼──────┼──────┼────┼────┼──────┤ │44│990202│糯米 │ 10箱 │ 320 │ 3200 │偵卷第22、24│ │ │ │金牌 │ 10箱 │ 210 │ 2100 │、28頁綠色領│ │ │ │頂級 │ 93箱 │ 178 │ 16554 │貨單P1、P3、│ │ │ │ │ │ │ │P7 │ ├─┼───┼──────┼──────┼────┼────┼──────┤ │45│990202│米酒頭 │ 6箱 │ 600 │ 3600 │偵卷第29頁下│ │ │ │ │ │ │ │三聯式簽單A │ ├─┼───┼──────┼──────┼────┼────┼──────┤ │46│990203│金牌 │ 4箱 │ 210 │ 840 │偵卷第24頁 │ │ │ │ │ │ │ │綠色領貨單P3│ ├─┼───┼──────┼──────┼────┼────┼──────┤ │47│990204│糯米 │ 2箱 │ 320 │ 640 │偵卷第22、24│ │ │ │金牌 │ 10箱 │ 210 │ 2100 │頁綠色領貨單│ │ │ │ │ │ │ │P1、P3 │ ├─┼───┼──────┼──────┼────┼────┼──────┤ │48│990209│金牌 │ 56箱 │ 210 │ 11760 │偵卷第24、25│ │ │ │紅麴玻璃瓶 │ 28箱 │ 270 │ 7560 │頁綠色領貨單│ │ │ │ │ │ │ │P3、P4 │ ├─┼───┼──────┼──────┼────┼────┼──────┤ │49│990210│王品 │ 5箱 │ 260 │ 1300 │偵卷第22、23│ │ │ │糯米 │ 10箱 │ 320 │ 3200 │頁綠色領貨單│ │ │ │ │ │ │ │P1、P2 │ ├─┼───┼──────┼──────┼────┼────┼──────┤ │50│990211│王品 │ 11箱 │ 260 │ 2860 │偵卷第22、23│ │ │ │糯米 │ 5箱 │ 320 │ 1600 │頁綠色領貨單│ │ │ │ │ │ │ │P1、P2 │ ├─┼───┼──────┼──────┼────┼────┼──────┤ │51│990211│米酒頭 │ 3箱 │ 600 │ 1800 │偵卷第30頁上│ │ │ │酋長 │ 1箱 │ 1800 │ 1800 │三聯式簽單A │ │ │ │土龍酒 │ 1箱 │ 4200 │ 4200 │ │ ├─┼───┼──────┼──────┼────┼────┼──────┤ │52│990301│糯米 │ 4箱 │ 320 │ 1280 │偵卷第22、24│ │ │ │金牌 │ 22箱 │ 210 │ 4620 │頁綠色領貨單│ │ │ │ │ │ │ │P1、P3 │ ├─┼───┼──────┼──────┼────┼────┼──────┤ │53│990303│米酒頭 │ 12箱 │ 600 │ 3600 │偵卷第27頁 │ │ │ │ │ │ │ │綠色領貨單P6│ ├─┼───┼──────┼──────┼────┼────┼──────┤ │54│990304│王品 │ 5箱 │ 260 │ 1300 │偵卷第23頁 │ │ │ │ │ │ │ │綠色領貨單P2│ ├─┼───┼──────┼──────┼────┼────┼──────┤ │55│990306│王品 │ 5箱 │ 260 │ 1300 │偵卷第23、26│ │ │ │酋長 │ 1箱 │ 1800 │ 1800 │頁綠色領貨單│ │ │ │ │ │ │ │P2、P5 │ ├─┼───┼──────┼──────┼────┼────┼──────┤ │56│990311│土龍酒 │ 2箱 │ 4200 │ 8400 │偵卷第30頁中│ │ │ │金牌 │ 20箱 │ 210 │ 4200 │三聯式簽單A │ ├─┼───┼──────┼──────┼────┼────┼──────┤ │57│990315│金牌 │ 11箱 │ 210 │ 2310 │偵卷第30頁下│ │ │ │糯米 │ 8箱 │ 320 │ 2560 │三聯式簽單A │ │ │ │土龍酒 │ 2瓶 │ 350 │ 700 │ │ ├─┼───┼──────┼──────┼────┼────┼──────┤ │58│990319│金牌 │ 3箱 │ 210 │ 630 │偵卷第24頁 │ │ │ │ │ │ │ │綠色領貨單P3│ ├─┼───┼──────┼──────┼────┼────┼──────┤ │59│990319│土龍酒 │ 12瓶 │ 350 │ 4200 │偵卷第31頁上│ │ │ │ │ │ │ │三聯式簽單A │ ├─┼───┼──────┼──────┼────┼────┼──────┤ │60│990322│米酒頭 │ 6箱 │ 600 │ 3600 │偵卷第31頁下│ │ │ │ │ │ │ │三聯式簽單A │ ├─┼───┼──────┼──────┼────┼────┼──────┤ │61│990327│糯米 │ 5箱 │ 320 │ 1600 │偵卷第22、27│ │ │ │米酒頭 │ 12箱 │ 600 │ 7200 │頁綠色領貨單│ │ │ │ │ │ │ │P1、P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