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度審訴字第307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審訴字第307號
- 公訴人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任美華
- 即具保人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被告即具保人任美華繳納之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沒入之。
理由
一、本件被告任美華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前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定保證金新台幣5,000 元,由被告繳納現金後,已將被告停止羈押。
二、茲以該被告逃匿,自應將原繳納上開保證金沒入。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118條、第121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