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交附民字第60號
- 原告
- 黃劉雲霞
- 原告
- 黃秀金
- 原告
- 黃順輝
- 原告
- 黃順德
- 原告
- 黃秀英
- 上五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趙德韻律師
- 被告
- 黃清良
泰興工程行即林振源
上列被告等因業務過失致死案件(105 年度交訴字第22號),經原告等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5年度交附民字第60號
泰興工程行即林振源
上列被告等因業務過失致死案件(105 年度交訴字第22號),經原告等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交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