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附民字第4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0 月 22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460號原 告 搏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奇咸 被 告 黃靜瑩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09 年度訴字第579 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2 日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楊數盈 法 官 崔恩寧 法 官 江宜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2 日書記官 蕭妙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