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514號
- 原告
- 陳惠如
- 被告
- 戴盈姍
- 被告
- 旭源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黃南源
上列被告戴盈姍因被訴本院109 年度易字第555 號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附民字第514號
上列被告戴盈姍因被訴本院109 年度易字第555 號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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