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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96號

110年度聲字第797號

傷害致死等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6 月 04 日

法官賴淑敏江宜穎崔恩寧

公訴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楊思齊
選任辯護人
楊惠琪律師
選任辯護人
魏廷勳律師
被告
謝志偉
聲請人
選任辯護人
郭怡妏律師
被告
周峻暉
選任辯護人
郭明翰律師

陳志峯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傷害致死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年度偵字第10896號、第13087號、110年度偵字第79號),茲就延長羈押暨聲請停止羈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楊思齊、謝志偉、周峻暉均自民國壹佰壹拾年陸月貳拾壹日起延長羈押貳月。

謝志偉之辯護人具保停止羈押之聲請駁回。

理由

一、本件被告楊思齊、謝志偉、周峻暉因傷害致死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院於訊問被告3人後,認被告3人所涉剝奪他人行動自由致死、傷害致死等罪嫌重大,而被告3人涉犯上開罪嫌均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被告3人將來經判刑,可能未來量刑非輕,基於人性畏罪心理,難謂全無選擇逃亡之可能,且被告3人涉犯本件犯行多次移轉證據,是其逃匿以規避審判程序及執行程序之可能性甚高,且被告3人害怕犯行遭發現更有丟棄通訊手機之舉,亦有湮滅證據之行為,況本案被告3人與其餘共犯尚有偵訊供述不一之處,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滅證、勾串共犯及證人,故均認為被告3人有羈押之必要,而於民國110年1月21日執行羈押,並均禁止接見通信;復經本院裁定被告3人自110年4月21日起第一次延長羈押2月,並續予禁止接見、通信;嗣經本院於110年4月28日審理辯論終結,並由合議庭評議後,認被告3人已無勾串證人之虞,而當庭裁定解除禁止接見、通信之限制在案。

二、經查,被告3人之羈押期間即將屆滿,經本院於110年6月4日進行訊問,聽取被告3人、辯護人等人及公訴人之意見後,本院審酌被告3人均犯傷害致死罪,分別經本院判決被告楊思齊、謝志偉各處有期徒刑10年;被告周峻暉處有期徒刑7年6月,足認被告3人所犯上開傷害致死罪之犯罪嫌疑確屬重大。本院審酌本案尚未判決確定,而被告3人所犯傷害致死罪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衡情面臨重罪之追訴處罰,常伴有逃亡之高度可能性,此為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之基本人性,是被告3人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之羈押原因迄今仍屬存在;又羈押之目的在保全刑事偵查、審判及執行之進行,並確保刑事偵查及審判機關得以依法從事犯罪事實之調查與認定,而本案雖業經本院辯論終結宣判,然其後仍有經上訴審理之可能性及擔保執行之必要性,是羈押之必要性仍屬存在。本院並斟酌被告3人所犯傷害致死罪之犯行,剝奪被害人生命法益,造成無法回復之損害,並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危害,權衡對社會侵犯之危害性及國家刑罰權遂行之公益考量,認對被告3人維持羈押處分係適當、必要,且經司法追訴、審判之國家與社會公益,及被告3人人身自由之私益兩相利益衡量後,對被告3人延長羈押堪稱相當,符合憲法比例原則及刑事訴訟法上羈押相當性原則之要求,而認前開羈押原因依然存在。從而,本院認本案尚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對被告3人自由權利侵害較輕微之強制處分措施替代,是認對被告3人維持羈押處分尚屬適當、必要,合乎比例原則,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故應自110年6月21日起,第二次延長羈押2月。

三、本件聲請人即被告謝志偉之選任辯護人郭怡妏律師,為被告謝志偉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略以:本案業已審結,相關人證業已交互詰問完畢,無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被告謝志偉自首到案自始均坦承犯行,未有逃亡之舉,並有固定住居所,未來並無逃亡之意;況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看守所內多人群聚,難以維持適當空間,應以具保或其他替代手段降低染疫可能等語。惟查:本件被告謝志偉之羈押原因仍然存在,並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業如前述,至聲請人稱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嚴重等語,惟目前並無被告謝志偉或同監所受刑人有罹患該傳染病之事證,並核與刑事訴訟法第114條所定事由不符,而無從審酌。據此,被告謝志偉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自難准許,應予駁回。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賴淑敏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4   日

法 官 江宜穎

                 法 官 崔恩寧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96號於民國 110 年 06 月 04 日裁判,案由為傷害致死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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