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竹交簡附民字第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9 月 30 日
- 當事人吳秉曄、程中華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竹交簡附民字第7號 原 告 吳秉曄 被 告 程中華 龍泰環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程中華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0年度竹交簡字第98號案件,經原告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30 日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 官 馮俊郎 法 官 王榮賓 法 官 王子謙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30 日書記官 林欣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