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4年度附民字第58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請求賠償損害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4 年 06 月 18 日
  • 法官
    黃美盈李建慶蔡玉琪

  • 原告
    李佳靜李佳萍李佳雯李芯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588號 原 告 李佳靜 李佳萍 李佳雯 李芯瑜 兼上二人之 訴訟代理人 蕭美勛 被 告 劉世凱 聯進股份有限公司 上一人 之 代 表 人 洪金榮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14年度訴字第118號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8 日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黃美盈 法 官 李建慶 法 官 蔡玉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8 日書記官 李念純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4年度附民…」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