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5年度竹交簡附民字第18號
- 原告
- 蔡進財
- 訴訟代理人
- 賴雨柔律師
- 被告
- 林銘玉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5年度竹交簡字第113號(原114年度交易字第587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林秋宜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5年度竹交簡附民字第18號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5年度竹交簡字第113號(原114年度交易字第587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林秋宜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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