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二八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二八號
- 原告
- 祥雁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瑞祥
- 原告
- 甲○○○
- 被告
- 吉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右
- 法定代理人
- 乙○○
右被告等因本院八十九年度易字第八號公共危險案件,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
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二八號
右被告等因本院八十九年度易字第八號公共危險案件,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
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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