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8 分鐘讀完 全文 2,71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6年度竹簡字第394號

違反商標法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3 月 21 日

法官黃美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6年度竹簡字第394號

聲請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甲○○

             8號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6年度偵字第41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甲○○明知為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商品而販賣,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商品共計香煙貳佰伍拾貳包,均沒收。事實及證據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法條,除犯罪事實欄第2行應更正為:「... 日商日本香煙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之『七星牌』(MILD SEVEN)、『峰牌』;瑞商大衛朵夫公司所有之『大衛杜夫牌』(含黑色、紅色、白色DAVIDOFF牌)、... 」;第12行應更正為:「... 以每條新台幣(下同)200元或250元進貨... 」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甲○○所為,係違反商標法第82條之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被告同時販賣仿冒前揭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日商日本香煙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瑞商大衛朵夫公司、福爾摩莎雪茄股份有限公司商標商品之行為,係同時侵害上述4家公司之商標專用權,乃一行為觸犯相同罪名之同種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處斷。爰審酌被告為貪圖私利,竟以低價販入仿冒商標之商品而售出,以賺取其中之差價,危害商標權人業務上之信譽及消費者之利益,損害我國國際形象至鉅,實值非難,兼衡其犯後坦認犯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為被告販賣之仿冒商標商品,應依商標法第83條規定,併予宣告沒收。

四、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商標法第82條、第83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新竹簡易庭法 官  黃美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21  日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21  日

書記官 陳怡芳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商標法第81條:
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有
    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
    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商標法第82條: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商標法第83條:
犯前二條之罪所製造、販賣、陳列、輸出或輸入之商品,或所提
供於服務使用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附表:
┌──┬──────────┬─────┬──────┐
│編號│    商品種類        │數量(包)│ 受侵害之商 │
│    │                    │          │ 標專用權人 │
├──┼──────────┼─────┼──────┤
│1   │長壽牌黃硬盒香煙    │  48      │臺灣菸酒股份│
│    │                    │          │有限公司    │
├──┼──────────┼─────┼──────┤
│2   │長壽牌白軟包淡煙    │  28      │同上        │
├──┼──────────┼─────┼──────┤
│3   │長壽牌尊爵白盒香煙  │  18      │同上        │
├──┼──────────┼─────┼──────┤
│4   │峰                  │  28      │日本香煙產業│
│    │                    │          │股份有限公司│
├──┼──────────┼─────┼──────┤
│5   │七星淡煙硬盒        │  38      │同上        │
├──┼──────────┼─────┼──────┤
│6   │大衛杜夫            │  18      │瑞商大衛朵夫│
│    │(黑)              │          │公司        │
├──┼──────────┼─────┼──────┤
│7   │大衛杜夫            │  28      │同上        │
│    │(白)              │          │            │
├──┼──────────┼─────┼──────┤
│8   │大衛杜夫            │  8       │同上        │
│    │(紅)              │          │            │
├──┼──────────┼─────┼──────┤
│9   │BLACK DEVIL         │  38      │福爾摩莎雪茄│
│    │                    │          │股份有限公司│
├──┼──────────┴─────┴──────┤
│合計│252包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6年度竹簡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