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8年度審易字第74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6 月 07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審易字第745號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8年度偵字第697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又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第303條第3 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公訴意旨略以:被告甲○○係址設於新竹市○○區○○街21號富祥企業社之負責人,富祥企業社登記之營業項目為電子材料零售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機械器具零售業、國際貿易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實際從事於機械模具加工。富祥企業社員工於機械模具設計時需利用到告訴人即美商CNC 電腦軟體公司(CNC SOFTWAREING,下稱CNC公司)及告訴人欣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欣昊公司)之MASTER CAM電腦軟體。甲○○明知「MASTER CAM」中、英文版之9.0 版(均含銑床、車床、線切割、設計系統)、「MASTER CAM」X MR2 版、「MASTER CAM」X3版之中、英文版(均含銑床、車床、線切割、木雕)係告訴人CNC 公司所創作供使用者搭配機器設備製作實體模型之電腦程式著作,依著作權法第4 條但書、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臺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第1 條關於「受保護人」之規定,及世界貿易組織WTO 會員國「最惠國待遇原則」,在我國享有著作權,且經專屬授權欣昊公司在臺灣翻譯改作其所有之「MASTER CAM」產品為中文版銷售,欣昊公司就該改作之衍生著作亦以獨立之著作受保護而享有著作權,非經告訴人CNC 公司及欣昊公司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重製。詎被告甲○○為執行富祥企業社之業務,竟未經告訴人CNC 公司及欣昊公司之同意或授權,與不詳姓名、年籍之成年人共同基於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前揭公司著作權之犯意聯絡,先於民國93年7、8月間某日,在上址其經營之富祥企業社內,擅自重製上開「MASTER CAM」中文版9.0版(含銑床、車床)及「MASTER CAM」英文版9.0版(含銑床、車床、線切割)在筆記型電腦內,重製「MASTERCAM」中、英文版之9.0 版(均含銑床、車床、線切割、設計系統)在3 台桌上型電腦內;另於98年9月9日指示不知情員工重製「MASTER CAM」X MR2 版、「MASTER CAM」X3版之中、英文版(均含銑床、車床、線切割、木雕)在3 台桌上型電腦內(詳細軟體名稱及重製之電腦代號,如附表所示)。嗣於98年9 月10日上午10時40分許,經警持搜索票前往上址執行搜索查獲,發現有如附表所示之電腦程式軟體,並扣得不詳之人所非法重製之「MASTER CAM」9.0 版、「MASTERCAM」X MR2版、「MASTER CAM」X3版等軟體光碟1 片、電腦主機3台及筆記型電腦1部,而查悉上情。因認被告甲○○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 項之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嫌等語。 三、查本件告訴人CNC 公司及欣昊公司告訴被告甲○○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公訴人認係觸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 項之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依同法第100 條之規定,須告訴乃論。茲因被告甲○○所涉上開罪嫌部分,業據雙方達成和解,並經告訴人CNC 公司及欣昊公司撤回對被告甲○○之刑事告訴,此有刑事撤回告訴狀1 紙在卷可查。是依照首開說明,本件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 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7 日刑事第九庭 法 官 魏瑞紅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劉雅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7 日附表: ┌─────┬─────────┬──────┐ │電腦編號 │安裝軟體名稱 │安裝路徑 │ │ │ │ │ │ │ │ │ ├─────┼─────────┼──────┤ │筆記型電腦│MasterCam 9.0版 │C:\mcam9\ │ │ │1.銑床中文版1套 │ │ │ │2.車床中文版1套 │ │ │ │3.銑床英文版1套 │ │ │ │4.車床英文版1套 │ │ │ │5.線切割英文版1套 │ │ ├─────┼─────────┼──────┤ │PC1 │MasterCam 9.0版 │C:\mcam9\ │ │ │1.銑床中文版1套 │ │ │ │2.車床中文版1套 │ │ │ │3.銑床英文版1套 │ │ │ │4.車床英文版1套 │ │ │ │5.Design中文版1套 │ │ │ │6.Design英文版1套 │ │ │ ├─────────┼──────┤ │ │MasterCam X MR2版 │C:\mcamx\ │ │ │1.銑床英文版1套 │ │ │ │2.車床英文版1套 │ │ │ │3.線切割英文版1套 │ │ │ │4.木雕英文版1套 │ │ │ │5.銑床中文版1套 │ │ │ │6.車床中文版1套 │ │ │ │7.線切割中文版1套 │ │ │ │8.木雕中文版1套 │ │ │ ├─────────┼──────┤ │ │MasterCam X3版 │C:\mcamx3\ │ │ │1.銑床中文版1套 │ │ │ │2.車床中文版1套 │ │ │ │3.線切割中文版1套 │ │ │ │4.木雕中文版1套 │ │ │ │5.銑床英文版1套 │ │ │ │6.車床英文版1套 │ │ │ │7.線切割英文版1套 │ │ │ │8.木雕英文版1套 │ │ ├─────┼─────────┼──────┤ │PC2 │MasterCam 9.0版 │C:\mcam9\ │ │ │1.銑床中文版1套 │ │ │ │2.車床中文版1套 │ │ │ │3.Design中文版1套 │ │ │ │4.銑床英文版1套 │ │ │ │5.車床英文版1套 │ │ │ │6.Design英文版1套 │ │ │ │7.線切割英文版1套 │ │ │ ├─────────┼──────┤ │ │MasterCam X MR2版 │C:\mcamx\ │ │ │1.銑床中文版1套 │ │ │ │2.車床中文版1套 │ │ │ │3.線切割中文版1套 │ │ │ │4.木雕中文版1套 │ │ │ │5.銑床英文版1套 │ │ │ │6.車床英文版1套 │ │ │ │7.線切割英文版1套 │ │ │ │8.木雕英文版1套 │ │ │ ├─────────┼──────┤ │ │MasterCam X3版 │C:\mcamx3\ │ │ │1.銑床中文版1套 │ │ │ │2.車床中文版1套 │ │ │ │3.線切割中文版1套 │ │ │ │4.木雕中文版1套 │ │ │ │5.銑床英文版1套 │ │ │ │6.車床英文版1套 │ │ │ │7.線切割英文版1套 │ │ │ │8.木雕英文版1套 │ │ ├─────┼─────────┼──────┤ │ PC3 │MasterCam 9.0版 │C:\mcam9\ │ │ │1.銑床中文版1套 │ │ │ │2.車床中文版1套 │ │ │ │3.Design中文版1套 │ │ │ │4.銑床英文版1套 │ │ │ │5.車床英文版1套 │ │ │ │6.Design英文版1套 │ │ │ │7.線切割英文版1套 │ │ └─────┴─────────┴──────┘